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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医保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8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8 |
巫溪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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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4-02-28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8 |
巫溪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巫溪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
2.组织实施国家和重庆市制定的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贯彻执行重庆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对困难群体的医疗保障筹资资助标准并组织实施。
4.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贯彻执行重庆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7.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药服务行为和医药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二)单位构成。
1.巫溪县医疗保障局。
属财政一级预算单位,设下列内设机构:综合科、待遇保障科、医药服务管理科、基金监管科。
2.巫溪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属县医疗保障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人员经费由局机关统一核算。本中心人员及业务工作由县医保局统筹安排。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六至表八)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974.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74.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比2023年减少402.9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402.9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974.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教育支出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61.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11万元。比2023年减少402.9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56.8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46.1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表一至表三、表五)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74.8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4.89万元,比2023年减少402.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2.58万元,比2023年减少56.85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人数比2023年减少4人,人均公用经费定额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压减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472.31万元,比2023年减少346.1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中央补助资金”、“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征缴工作经费”、“2024年特殊人群医疗费用”等项目资金预算支出减少,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财政补助县级配套、离退休人员医疗费、医疗保险政策宣传、人员培训、基金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市内外稽核、医疗保险业务经办、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乡村振兴、档案建设等重点工作。
巫溪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表四)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1.50万元,比2023年减少3.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2023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8.00万元,与2023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万元,比2023年减少3.50万元,主要原因是遵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响应县委县政府“压减一般性支出,落实过紧日子”号召;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2023年相比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4.65万元,比上年减少13.81万元,主要原因为预算人数比2023年减少4人,人均公用经费定额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压减。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委托业务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表九)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472.31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表十至表十一)
1.本单位编制了2024年整体绩效目标(详情见附件)。
2.本单位2024年无重点专项项目资金,无需编制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联系方式:(姜亚辉,电话:023-51528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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