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MB1503347J/2024-0001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医保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8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8 |
巫溪县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监督指导中心2024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预算/决算 >预算公开
[ 索引号 ] | 11500238MB1503347J/2024-0001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医保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8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8 |
巫溪县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监督指导中心2024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巫溪县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监督指导中心2024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部门现行的职能职责:
主要为医药价格及医药招标采购提供服务,承担拟定全县医药价格及医药招标采购制度规范的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监督指导医药招标采购的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医药成本调查统计、医药价格监测分析、医药价格信息发布、医药价格政策咨询等服务性工作。
(二)单位构成。
巫溪县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监督指导中心,属县医疗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六至表八)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4.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4.4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54.4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4.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教育支出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4.4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由县医保局统一核算,本年度为新增预算单位,基本支出增加54.4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0.0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表一至表三、表五)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4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41万元,比2023年增加54.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41万元,比2023年增加54.4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由县医保局统一核算,本年度为新增预算单位,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巫溪县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监督指导中心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表四)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50万元,比2023年增加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2023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0.50万元,比2023年增加0.5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年财政预算拨款由主管部门(县医保局)统一核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2023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2023年相比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表九)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我单位无项目支出,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00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表十至表十一)
1.本单位2024年整体目标绩效由主管部门编制。
2.本单位2024年无重点专项项目资金,无需编制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联系方式: (姜亚辉,电话:023-51528455)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巫溪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网站标识码 5002380012 ICP备案号:渝ICP备16014709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38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