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享受待遇条件
1.连续足额缴满6个月生育保险费的方可享受待遇。
(1)生育生活津贴;
(2)生育及并发症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妊娠及产假期间治疗生育并发症的医疗费);
(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2.参保单位欠缴生育保险费的,从欠缴次月起停止支付该单位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欠费在6个月以内的,足额补缴所欠金额及滞纳金后,其职工按规定补发生育保险待遇;超过6个月的,欠缴期间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由该单位支付。
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方式与支付标准
一级医院 |
二级医院 |
三级医院 |
备注 | ||||||||||
一 |
产前检查 |
300 |
400 |
500 |
限额支付 | ||||||||
二 |
分娩或终止妊娠医疗费 |
1 |
顺产或7个月以上引产 |
1200 |
1400 |
1500 |
限额支付 | ||||||
2 |
难产 |
1800 |
2000 |
2100 |
限额支付 | ||||||||
其中:剖宫产 |
2500 |
3000 |
3100 |
限额支付 | |||||||||
3 |
宫外孕 |
2500 |
3000 |
3100 |
限额支付 | ||||||||
4 |
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或引产 |
650 |
800 |
850 |
限额支付 | ||||||||
5 |
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 |
150 |
200 |
250 |
限额支付 | ||||||||
三 |
生育并发症医疗费 |
限额500以内(含,下同) |
按实际金额支付 | ||||||||||
超过限额部分 |
500-1500 |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80% |
累计分段按比例支付 | ||||||||||
1500-2500 |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70% | ||||||||||||
2500-3500 |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60% | ||||||||||||
3500以上 |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50% | ||||||||||||
四 |
计划生育手术费 |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 |
45 |
50 |
65 |
定额支付 | |||||||
皮下埋植术 |
50 |
70 |
80 | ||||||||||
取出皮下埋植术 |
45 |
55 |
65 | ||||||||||
绝育手术 |
90 |
100 |
110 | ||||||||||
输卵管结扎术 |
400 |
550 |
700 | ||||||||||
输精管结扎术 |
250 |
350 |
500 | ||||||||||
复通手术 |
1600 |
1800 |
2000 | ||||||||||
符合政策实施人工流产手术 |
150 |
200 |
250 | ||||||||||
五 |
生育 生活 津贴 |
产假类别 |
正常生育 |
多N胞胎生育 |
难产 |
4个月以下流产 |
宫外孕 |
4个月以上流/引产 | |||||
产假标准 |
128天 |
+(N-1)×15天 |
+15天 |
15天 |
30天 |
42天 | |||||||
津贴计算 |
生育津贴=上年度单位月平均缴费基数÷30天×应享受产假天数 |
遗传病基因检测费用可统筹报销,我县县人民医院已开展此项检测。怀孕12周-22周时可做此项检查,抽取外周血进行检测,约3-4周出结果。参保职工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项或多项遗传疾病基因检测,生育保险基金按照每项75%的比例支付检测费用。一个孕期每人最高支付标准不超过1500元。
生育生活津贴实行按月支付。在领取生育生活津贴期间,用人单位和职工仍应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如中断缴费,生育生活津贴将停止支付。
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总额与本人工资待遇总额不一致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
三、“生育津贴办理一件事”
(一)办理渠道:线上办理。产前检查费、分娩或终止妊娠在医院已结算完的,在线上申请。重庆市政务服务网址:https://zwykb.cq.gov.cn/。参保单位注册登录重庆市政务一体化平台“渝快办”,可在“渝快办”平台PC端“生育津贴办理一件事”专区进行申请。
(二)办理流程:第一步经办人进入重庆政务服务网。第二步点击“登录”输入法人用户账号和密码。在“生育津贴办理一件事”专区申请。第三步核对帐号、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生育信息、点击“补充医学证明材料”拍照上传,一键申报。
产前检查费在医院未结算但分娩或终止妊娠已结算的,在线下申请。线下申请所需资料可先打电话咨询。电话:51521456。
四、参加生育保险的失业人员可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
参加生育保险的失业人员按照我市生育保险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不再享受原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补助待遇,自2023 年 12 月起实施。参加生育保险的失业人员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与其缴费基数一致。生育津贴由失业人员向巫溪县医保局申请。
五、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人员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一)待遇享受条件
我市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并在待遇享受期内的人员,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待遇,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三)待遇享受标准和范围
1.生育医疗费用中符合我市生育保险规定的费用,按照我市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标准和范围报销(不包括生育津贴),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
2.在我市连续缴满6个月职工医保费的次月起,按照我市生育保险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医疗待遇,待遇标准和随单位参保职工一致。门诊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超过支付限额后,继续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报销范围的生育医疗费用纳入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按照我市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标准报销。
3.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二档人员享受遗传疾病基因检测统筹报销,一个孕周期最高支付额度、支付比例、范围与随单位参保职工标准一致。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一档的人员不享受遗传疾病基因检测统筹报销。
咨询电话:51521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