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709450498T/2019-0023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19-09-28 | [ 发布日期 ] | 2019-09-28 |
巫溪县应急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单位基本情况
巫溪县应急管理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 、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
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监督相关行业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
(三)负责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全县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巫武警部队、人民武装部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的指导和管理的协调组织,指导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红池坝景区管委会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下拨及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乡镇(街道)、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红池坝景区管委会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 、考核工作。承担巫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商贸行业监督管理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综合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行业部门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十三)负责煤矿执法监督、应急救援管理、统计分析、宣传教育培训等综合性工作,按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协助事故调查处理,承担职责范围内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
(十四)依法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六)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提出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级救灾物资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十七)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
机构设置:
县应急局为政府组成部门,内设7个科室,包括:办公室、综合一科、综合二科、应急调度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科、工矿商贸安全监督管理科、法制宣教科(行政审批科)。下属2个事业单位,包括:县应急行政执法支队、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二、机构改革情况
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 ,以及县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县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县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地质灾害防治 、县水务局的水旱灾害防治、县农业委员会的草原防火、县林业局的森林防火以及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指挥部的职责整合,组建县应急管理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按中央和市委有关改革部署实施。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县应急管理局承担。
2018年度机构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根据本部门2018年末财政财务管理实际,2018年度决算仅反映改革前有关情况。2019年我们积极按照要求对预算指标、财务会计、资产等进行了调整。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202.13万元,支出总计1292.36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11147.66万元、下降90.27%,主要原因是2017年有煤矿转型资金,2018年无。支出减少13359.24万元,下降91.18%,主要原因是减少煤矿关闭奖励资金和转型资金支出。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202.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2.13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292.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2.13万元,占56.65%;项目支出560.23万元,占43.35%。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873.53万元,较上年减少90.24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煤矿关闭奖补资金和转型未兑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02.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11147.66万元、下降90.27%。主要原因是2017年有煤矿转型资金,2018年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9.96万元,增长106.49%。主要原因是追加安排小湾煤矿转型资金300万元、安全生产专项资金130万元、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55万元、安监津补贴52.27万元、其他人员工资调资、目标绩效追加等82.69万元。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92.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支出减少13359.24万元,下降91.18%。主要原因是减少16个煤矿关闭奖励资金和15个煤矿转型资金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0.19万元,增长121.99%。主要原因是增加支出小湾煤矿转型资金、支出13个乡镇能力建设补助资金、支出3个乡镇安全监察车辆更新资金、支出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支出全县安监津补贴、支出人员工资调资、目标绩效追加、支出部分煤矿的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45万元,占5.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6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调资;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64万元,占1.59%;节能环保支出390.23万元,占30.19%,年初无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县增拨煤矿关闭转型资金、支付上年度未付完的煤矿奖补资金;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83.9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9.3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市县增拨安监能力建设资金等;住房保障支出26.0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2.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0.59万元,较上年增加17.2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31.54万元,较上年减少37.4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煤矿关闭任务完成,减少了煤矿关闭方面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印刷、宣传等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4.5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4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8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4.28万元,主要是市应急局组织到英国德国洽谈安全监管与应急管理项目,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2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未安排因公出境,2018年安排一次。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3.7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安全业务检查、督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2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5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6.54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4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6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煤矿关闭任务完成,大幅减少上级三个部门公务接待,减少关闭企业公务接待;二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1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138批次,1308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0元,车均维护费5.94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1.5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20.41万元、印刷费5.62万元、咨询费2.13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2.03万元、邮电费2.3万元、物业管理费3.9万元、差旅费44.5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4.28万元、租赁费5.78万元、会议费8.9万元、培训费3.99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3.75万元、公务接待费6.54万元、劳务费50.07万元、工会经费3.19万元、福利费2.12万元、其他交通费22.8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02万元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268.94万减少37.4万元,减少13.91%,主要原因煤矿关闭任务完成,减少了煤矿关闭方面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印刷、宣传等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机要通信应急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综合执法1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54.9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以及13个乡镇的安全监察车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预算绩效管理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机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52522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