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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18-08-28 | [ 发布日期 ] | 2018-08-28 |
巫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及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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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18-08-28 | [ 发布日期 ] | 2018-08-28 |
巫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及决算公开表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承担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有关行业部门和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商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以及上述领域的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县政府授权,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二)机构设置。县安监局为政府组成部门,内设5个科室,包括:综合科(群众工作科 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矿商贸安全监督管理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科、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科。下属2个事业单位,包括: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县安全生产调度信息中心、县12350举报投诉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2349.79万元,支出总计14651.6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3621.93万元、增长41.49%,主要原因是2016年关闭煤矿17个,财政增拨煤矿转型专项资金。支出增加6390.95万元,增长77.37%,主要原因2016年度没有领取的煤矿关闭奖励资金和2017年新增的煤矿转型资金。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2349.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349.79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4651.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2.27万元,占5.13%;项目支出13899.32万元,占94.87%。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963.77万元,较上年减少2301.8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煤矿关闭奖补资金未兑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349.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21.93万元,增长41.49%。主要原因是2016年关闭煤矿17个,财政增拨煤矿转型专项资金。较年初预算数497.88万元增加11851.91万元,增长2380.4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煤矿关闭奖励资金,煤矿关闭转型专项资金,应急救援三支队伍建设、安全监察车辆购置财政追加款。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65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90.9万元,增长77.37%。主要原因2016年度没有领取的煤矿关闭奖励资金和2017年新增的煤矿转型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153.72万元,增长2842.79%。主要原因煤矿关闭转型专项资金支出、部分煤矿关闭县级奖补资金支出、安全监察车辆购置支出以及应急救援三支队伍建设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65万元,占0.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0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调资;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50万元,占0.14%;节能环保支出13573.62万元,占92.64%,年初无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市县增拨煤矿关闭奖补资金、煤矿关闭转型资金;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970.5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3.0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市县增拨安监能力建设资金等;住房保障支出25.2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2.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3.33万元,较上年增加46.8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68.94万元,较上年减少94.44万元,主要原因煤矿关闭任务完成,减少了煤矿关闭方面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印刷、宣传等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8.4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5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1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0.2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安全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7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39万元,主要原因是原矿山救护队所属车辆纳入安监局统一使用,增加了费用。
公务接待费18.18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8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5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煤矿关闭任务完成,大幅减少上级三个部门公务接待,减少关闭企业公务接待;二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210批次,110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65.27元,车均维护费7.56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8.9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25.96万元、印刷费7.39万元、咨询费18.86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5.29万元、邮电费4.88万元、物业管理费3.71万元、差旅费42.67万元、维修费13.51万元、会议费18.04万元、培训费7.57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0.26万元、公务接待费18.18万元、劳务费40.48万元、其他交通费20.48万元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363.38万减少94.44万元,减少25.99%,主要原因煤矿关闭任务完成,减少了煤矿关闭方面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印刷、宣传等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机要通信应急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综合执法1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预算绩效管理项目。
五、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1522817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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