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MB1583631X/2020-0006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应急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0-06-28 | [ 发布日期 ] | 2020-07-02 |
巫溪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巫溪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监督相关行业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
3.负责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全县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巫武警部队、人民武装部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的指导和管理的协调组织,指导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红池坝景区管委会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负责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下拨及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红池坝景区管委会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商贸行业监督管理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综合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行业部门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13.负责煤矿执法监督、应急救援管理、统计分析、宣传教育培训等综合性工作,按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协助事故调查处理,承担职责范围内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
14.依法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5.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6.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级救灾物资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17.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巫溪县应急管理局为政府组成部门,下设7个内设机构,下属2个事业单位及1个综合应急救援队。包括巫溪县应急行政执法支队、巫溪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巫溪县综合应急救援队。
巫溪县应急管理局现有编制50名,购买服务30名。其中事业编制22名、参公编制14名、行政编制14名。现有在岗职工53人,其中事业21人、参公12人、行政10人,临聘人员4人,购买服务30人。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根据《中共巫溪县委 巫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巫溪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巫溪委发〔2019〕3号)要求,原巫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重新组建为巫溪县应急管理局。按照文件要求,新组建应急管理局的职责由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县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 县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县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地质灾害防治、县水务局的水旱灾害防治、 县农业委员会的草原防火、 县林业局的森林防火以及防汛抗旱、 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指挥部的职责整合(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县应急管理局承担 )。新增加巫溪县减灾委员会,巫溪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巫溪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巫溪县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4个议事协调机构。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032.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32.14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无事业收入,无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无其他收入。收入较去年增加449.91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拨款增加297.7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032.1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90.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0.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8.3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72.63万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增加449.9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93.9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25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32.1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8.5万元,比2019年减少547.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8.21万元,比2019年增加255.9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增加人员编制12名,增加职能职责13项,增加购买服务人员23名。基本支出838.2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巫溪县应急管理局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1070.29万元,比2019年减少803.24万元,主要原因是煤矿关闭奖励资金及煤矿转型资金已基本付完,只剩3个存在遗留问题的煤矿尚未支付完毕。
巫溪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59.7万元,比2019年增加7.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8.7万元,与2019年增加59.5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万元,比2019年略减。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单位人员增加,职能增加,防汛检查、森林防火检查、建议修改为地质灾害检查以及安全生产检查增多;而是2019年预算的公务接待费是在2018年人员基础预算,基数较低;三是2019年预算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辆运行费结构不合理;2020年预算基本调整合理。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08.11万元,比上年增加38.62万元。(2019年预算表中机关运行经费含一般性项目工作经费,分列出2020年口径一致的机关运行经费为69.4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增加人员编制12名,增加购买服务人员23名,相应增加人员固定定额公用经费;增加职能职责13项,新增议事协调机构4个,相应增加工作开展经费。运行经费362.8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4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4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56万元。其中安监干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3.26万元,安全生产月渝州行系列活动30万元,法律顾问行政诉讼法8万元,全县安全生产会议12万元,应急干部能力培训17.68万元,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12万元,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善后鉴定及专项救援20万元,安全生产应急演练25万元,综合救援大队56万元,煤矿关闭经费5万元,巫溪县突发事件风险管理10万元,巫溪县应急救援专项5万元,巫溪县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9.12万元,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5万元,综合救援大队专项培训13.44万元,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6.5万元,安全生产考试中心6万元,安全生产及自然灾害防治督查工作7万元,安委会减灾委协调机构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无执勤执法用车。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 联系人:王丽清
联系方式: 023-51522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