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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0

2023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灾害防治工作指导思想、方针,树牢法治理念,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强化依法治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应急行政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

(一)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一是健全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列入局党委、中心组、支部年度学习计划,全年共组织集中学习27次。二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三是局党委会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各科室、支队、中心年度考核内容。全年共专题研究10四是编制了《巫溪县应急管理局“八五”普法规划》,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任务、普法方式、普法对象、普法阶段等;制定了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五是建立下访机制。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努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信访系统按期办结率100%,局领导按规定每月开展群众接访下访至少1次,信访系统运用次数符合规定,信访群众满意度100%

(二)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法制宣教科、监管业务科室和执法支队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中的职能职责,执法办案过程中的协调联动机制。二是建立委托执法机制。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98号、《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县局与32个乡镇(街道)、2个管委会续签委托执法协议,委托被委托单位对辖区内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领域行使行政检查权、违法行为制止权、部分行政处罚权、提请行政处罚权。按照行政执法改革要求,根据被委托单位实际,制定委托乡镇、街道、管委会执法清单8项。三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事务委托协议,聘请该所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行政执法提供咨询意见。协助办理涉及调解、仲裁、诉讼和其他非诉讼案件所需的各种法律手续。今年共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书3份,参与诉讼2件次。四是建立专家服务机制。与安全技术咨询机构签订安全管理技术咨询服务协议,安排专家组参加工贸、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指导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出具《安全检查隐患整改专家意见书》,为企业防治自然灾害提供专家服务,全年共提供技术服务69人次。五是落实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和法制审核制度。提交局党委研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11件,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全部经法制审核。六是落实赋权执法机制。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3〕74号),将烟花爆竹对零售经营者变更零售点名称等信息、未重新办理零售许可证或者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的处罚赋权乡镇、街道、管委会进行行政处罚。

(三)加强队伍和能力建设,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动态管理制度。2023年新入职人员10名,参加了2023年全市应急系统新入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培训结束后全员通过考试并取得了执法资格证。全局应急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持有率100%二是依托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按照应急部统一安排开展网络课程学习,全县应急系统人员121名参加了学习,全年每人培训必须达到50学时以上。三是全县应急系统人员按时参加市应急局开设的应急周五大讲堂视频讲座,每期半天时间,全年学习6期。四是开展应急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教育网络培训。2023年全局共50人参训,并全部经考试合格。

(四)依法实施监督检查,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一是科学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按照《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了《巫溪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报县政府审核同意印发实施。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凡是拟定的规范性文件,法制科审核后,送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然后送县司法局审查备案。三是实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在政府信息官网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113项,明确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事项范围,公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3项。四是优化政务服务。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办事。政务服务事项实行网上办理100%五是积极受理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通过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平台,接到人民群众举报和其他部门移送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隐患8个,对其中8个进行了闭环处理。六是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审,努力提高办案质量。随机抽取1件案卷参与川渝两地应急管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

2023年度,全年共开展执法检查274次,发现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隐患714个,对714个进行了闭环处理。实施行政处罚34次。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案件4件。涉及行政诉讼案件2件,当事人已撤销诉讼。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件。

(五)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营造良好法治宣传氛围。一是在政府信息网、巫溪APP、县电视台、企业微信群等媒体,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生产安全知识,对重大安全生产违法非法行为进行曝光。二是在机关大厅设置法治宣传展板,宣传国家大政方针、党内法规、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在网格小区设立法治宣传专栏。宣传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宣传涉及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提升法治建设群众知晓率。四是通过“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咨询日、“11.9”消防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行政复议宣传周”等宣传时段和节点开展宣传活动,将法治宣传教育与安全知识宣传结合起来,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知识,提升民众法治和安全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基层应急管理执法能力有差距。乡镇、街道、管委会虽实施了执法委托,因存在监管执法人员身份与监管执法主体要求不相适应,监管人员配备不足、人员结构不合理、人员变动频繁等问题,加之缺乏系统的、专业的执法业务培训,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委托机关对被委托单位的监督指导需进一步加强。

(二)安全生产执法监管效能有差距。部门协调联动不够顺畅。综合监管部门与行业监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协调配合不够,监管执法联动机制没有完全形成。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不完善。

(三)应急管理保障能力有差距。应急救援体系不够完善。基层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尚未完全建立,不能满足应急抢险救援“救早救小”的任务要求。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不足。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基础设施参差不齐,特别是偏远村,现有应急储备物资和装备严重不足,如遇突发紧急情况,先期处置能力弱。

(四)法制审核能力有差距。法制审核人员力量薄弱,缺乏过硬、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在法制审核过程中边干边学。

三、2024年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

2024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县工作部署和安排,以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为着力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切实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细化安全监管职责及分工,强化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县安委会统筹协调职能,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落实安全监管责任,针对新兴行业,厘清安全监管范围及边界,加大重大危险源监管,杜绝监管盲区。进一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督促主要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法》七项职责。

(二)进一步提升监管水平和监管效能。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履职能力。健全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形成监管执法合力;深化联合执法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治理有机结合,不断提高执法实效。

三)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基础保障。持续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与管理,提升应急管理保障能力;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设备和信息化建设,提升对安全事故防范应变能力;督促企业加大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水平,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四)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结合“八五”普法,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法》“六进”宣传,抓住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依托政府网站、微信、微视频等新媒体和电视等传统媒体,多形式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及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提升安全生产法的普及率和知晓率,不断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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