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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应急管理局 巫溪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 (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3-02-21

巫溪应急发〔2023〕1号



巫溪县应急管理局

巫溪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

(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渝财环〔2022〕81号),经研究,现下达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依据(渝财环〔2022〕81号)文件,结合2022-2023年冬春需救助台账,对冬春需救助人口按照195元/人进行预算,请有关乡镇严格按照《财政部应急部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245号),《重庆市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渝财规〔2021〕2号)的管理规定,按照不低于150元/人给予救助,重点关注边缘户、监测户、特殊困难户等特殊群体。依据《巫溪县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将上述救灾补助资金,统筹用于受灾群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工作,保障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做好绩效目标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救灾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巫溪县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实施方案

2.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分配表




巫溪县应急管理局巫溪县财政局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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