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应急管理局巫溪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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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应急发〔2024〕19号
有关乡镇: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清算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环〔2024〕2号)、《巫溪县财政局关于转下达清算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溪财建〔2024〕1号)要求,经研究,现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项目计划245万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严格按照《财政部应急部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245号)规定,分别按照资金用途统筹用于应急抢险和受灾群众救助工作,重点做好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倒损民房修复等工作。务必管好、用好中央救灾补助资金,做好绩效管理相关工作,持续提高救灾资金使用效益。
巫溪县应急管理局 巫溪县财政局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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