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
根据《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范》(应急〔2023〕6号)相关规定及市局工作要求,我县及时开展2023年冬春救助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对2023年冬春救助已救助情况进行了自评,现将相关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县情
巫溪县位于重庆市东北部,处大巴山东段南麓,是典型的山区农业县。全县辖2个街道、30个乡镇和一个乡镇级经济开发区,幅员面积4030平方公里,地形以山地为主,境内山大坡陡,立体地貌明显,属自然灾害易发、多发地区,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来源主要依靠上级资金支持。我县为集库区、山区于一体的国家级贫困县,财政特别困难,基础设施十分薄弱,农户住房多为土、土木、砖混结构,整体抗灾能力差,特别是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数量大、自救能力差。2023年,我县灾害发生频次较去年显著增加,整体涝重于旱,遭遇多轮强降雨天气,导致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大幅减产、绝收,无疑加重了受灾群众冬令春荒期间的生活困难,致使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更为繁重。
二、灾情情况
2023年,我县31个乡镇不同程度受灾,共发生16起自然灾害,其中风雹2起,地质灾害1起,洪涝12起,低温冷冻灾害1起。全年共31个乡镇(街道)上报灾情,受灾人口109209人,紧急转移避险692人,紧急转移安置310人;农作物受灾面积6123.25公顷,农作物成灾面积4639.24公顷,农作物绝收面积720.55公顷;倒塌房屋20户48间,严重损坏房屋20户31间,一般损坏房屋51户86间;全县直接经济损失9827.76万元,其中农业损失6535.94万元,基础设施损失2897.67万元,公共其他经济损失201.47万,家庭财产损失192.68万元。住房倒损、因灾农经作物绝收、基础设施损坏等情况给灾区群众生活带来极大困难。
三、救灾救助措施
(一)提前安排部署,及时启动预警
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把防灾减灾工作当做大事、要事来抓。县委书记李卫东、县长王中深入受灾一线指挥救灾工作。对每一轮灾害天气过程,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均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各单位要强化风险意识、忧患意识,从最坏处着想、往最好处努力,保持高度警惕、做好充分准备,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要科学研判、精准预警,及时准确发布灾情信息,确保响应迅速,处置及时。要统筹部门的行业责任、政府的属地责任,集结应对突发事件的队伍力量,建立健全集预防预警、高效指挥、救援处置、事后恢复为一体的综合应急机制,牢牢把握应急工作主动权,坚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科学预判,谋而后动
结合今年灾害发生趋势预测,提前召集应急、气象、水利、林业、农业等相关部门会商研判,打有准备之仗。提前打好“预防针”,要求各级各部门克服厌战情绪、麻痹思想,确保群众生产生活稳定。县减灾办、县森防办、县防办、县应急局先后召集相关部门、重点乡镇(街道)召开临灾救灾会商会、研判会,及时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防汛抗旱决策。
(三)行动迅速,力出实效
针对每轮灾害天气过程,县减灾委根据会商研判结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针对12月份低温雨雪天气,及时对道路实施管控,确保交通出行安全;针对7月份徐家镇多个地质灾害点出现险情,地方党委、政府迅速安排群众转移,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针对每轮洪涝灾害,均及时发布预警,并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应急值守,及时梳理核实群众受灾情况。
(四)强化抗旱值班值守
县防办及有关成员单位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密切关注天气和雨情发展变化,及时收集整理雨情信息,确保信息及政令畅通,努力交出双战双赢的满意答卷。
四、补助资金下达情况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渝财环〔2023〕95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市级自然灾害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渝财环〔2022〕71号)以及《巫溪县应急管理局、巫溪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巫溪应急发〔2024〕1号)相关文件,2023年我县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595.58万元(其中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466万元,市级自然灾害救助补助资金129.58万元)。救灾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受灾群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保障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对冬春需救助人口按照不低于150元/人进行救助,边缘户、监测户、特殊困难户等特殊群体可适当提高救助。
五、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情况
2023年全县冬春救助共救助24163人,实际共发放救助资金595.58万元(其中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466万元,市级自然灾害救助补助资金129.58万元),冬春救助资金全部及时按规定拨付至各乡镇(街道)和相关单位,资金拨付率100%,资金执行率达到100%。
特此报告
巫溪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