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部门>县应急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救灾领域>灾后救助>审批信息
巫溪县应急管理局巫溪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3-09-18

 巫溪应急发〔2023〕49号

红池坝镇人民政府:

根据《巫溪县财政局关于转下达〈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的函》(溪财建〔2023〕20号),经研究,现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35万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严格按照《财政部应急部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245号)规定,将此项资金用于榆树村中岗村河堤损毁治理、中岗村二社(小地名:刘永海住宅)塌方。务必管好、用好中央救灾补助资金,做好绩效管理相关工作,持续提高救灾资金使用效益。

巫溪县应急管理局              巫溪县财政局

2023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