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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将防汛IV级应急响应升级为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日期:2024-07-11

溪汛指〔2024〕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7月8日20时~11日02时,我县各地雨量为10.8~181.1毫米,其中长桂乡181.1毫米、天元乡164.7毫米、土城镇149.9毫米、红池坝镇117毫米;最大雨量181.1毫米(长桂乡木杉村),最大小时雨量50.0毫米(长桂乡木杉村,10日18时)。

7月11日6时,县气象台升级发布暴雨橙色预警,预计未来6小时,中梁乡、下堡镇降雨将达到150mm以上,文峰镇、红池坝镇、白鹿镇、天元乡等乡镇降雨量将达到100mm以上。

按照《巫溪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2024年7月11日6时将2024年7月9日18时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升级为防汛Ⅲ级应急响应,请各乡镇(街道)及成员单位切实履行好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落实好各项措施,并抓好以下工作落实:

一、实时开展会商研判,精准防范

要严格按照临灾会商的工作要求,抓好临灾趋势会商研判和应对部署。要根据气象信息递进预警,按照会商研判的成果,第一时间把雨情、水情等关键信息传达到各个村、社区、重点单位企业各级责任人,督导基层抓好灾害风险隐患排查、信息报送和风险早期处置工作,做好防范工作。

二、压实各级责任,做实预警叫应

各乡镇街道及相关行业部门要按照“一行业一措施、一乡镇一方案” 预警响应要求,及时叫应叫醒受威胁群众,确保“不落一户、不落一人”。要果断启动熔断机制,严格落实警戒管控措施,严防撤离人员回流,避免次生灾害。

三、加密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

要严格落实雨前雨中雨后“三查”制度,重点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建工程、农村房屋前后、道路两旁、居民集聚区周边、学校、医院、养老院周边等区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要充分发挥好地防员、联防队的作用,引导群众自愿参与排查工作,形成“全民动员、人人参与”的工作局面。

四、坚持生命至上,有效避险转移

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极限思维,进一步强化“宁可事前听骂声、不可事后听哭声“的责任担当,提前开展避险转移工作,落实“应转早转”叫应机制、“应转快转”组织措施和“应转尽转”包干责任,抓住“何时转、如何转、转到哪、如何管”等关键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严格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准备

做好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确保发生灾(险)情第一时间出动、第一时间科学应急处置,依靠专业力量制定排险方案,确保救援人员自身安全,严防发生次生灾害。要坚决克服侥幸和麻痹思想,始终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工作状态,严格执行应急值班制度,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确保“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


巫溪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7月11日6时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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