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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封山令
日期:2024-08-29

当前我县已发布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为在连晴高温天气危 险期筑牢森林防火墙防止发生森林火灾,切实保障森林资源和 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特向全县发布森林防火封山令。

一、封山时间

即日起至本次森林草原火险红色预警信号解除。

二、封山区域

猫儿背林场、官山林场、白果林场所辖区域文峰镇思源村黑草坝区域,通城镇刘家垭口以东区域宁河街道白鹅社区(小地名天鹅抱蛋)—城厢镇城北村(小地名凉水井)—胜利乡洪仙村杨家坪露营基地一线与湖北省、陕西省交界区域。

三、封山规定

(一)除原住民正常生活外,其余人员未经属地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封山区域。    

( 二)封山区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和一切易发生火灾的作业行为。

(三)经批准进入封山区域内的人员应当自觉接受防火、禁火检查主动扫描“国家防火码”上交一切火源才能进出林区并承诺遵守相关规定, 自觉履行森林防火宣传义务。

(四)封山区域所属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村(社区)可增设临时哨卡,严格管控进山人员,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强化隐患排查,严格火源管控。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检查,对不听 劝阻,违反本封山令者,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向乡镇(街道)、有关单位或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七)森林火灾报警电话:县应急局(023—51728808),县林业局(023—51522171)。



巫溪县人民政府

2024年 8月 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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