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县已发布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为在连晴高温天气危 险期筑牢森林防火墙,防止发生森林火灾,切实保障森林资源和 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特向全县发布森林防火封山令。
一、封山时间
即日起至本次森林草原火险红色预警信号解除。
二、封山区域
猫儿背林场、官山林场、白果林场所辖区域,文峰镇思源村黑草坝区域,通城镇刘家垭口以东区域,宁河街道白鹅社区(小地名天鹅抱蛋)—城厢镇城北村(小地名凉水井)—胜利乡洪仙村杨家坪露营基地一线,与湖北省、陕西省交界区域。
三、封山规定
(一)除原住民正常生活外,其余人员未经属地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封山区域。
( 二)封山区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和一切易发生火灾的作业行为。
(三)经批准进入封山区域内的人员,应当自觉接受防火、禁火检查,主动扫描“国家防火码”,上交一切火源,才能进出林区,并承诺遵守相关规定, 自觉履行森林防火宣传义务。
(四)封山区域所属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村(社区)可增设临时哨卡,严格管控进山人员,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强化隐患排查,严格火源管控。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检查,对不听 劝阻,违反本封山令者,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向乡镇(街道)、有关单位或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七)森林火灾报警电话:县应急局(023—51728808),县林业局(023—51522171)。
巫溪县人民政府
2024年 8月 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