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减委〔2024〕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今年8月以来,我县连续晴热高温天气,降雨偏少,8月平均降水总量33.4毫米,较多年均值(139.3毫米)偏少7成。连续晴热高温天气造成我县多个乡镇缺水,截止9月5日12时,全县有城厢镇、凤凰镇、宁厂镇、上磺镇、古路镇、菱角镇、通城镇、胜利乡、天星乡、文峰镇、大河乡、乌龙乡、尖山镇、兰英乡、下堡镇、中梁乡、土城镇等17个乡镇共10707人因旱不同程度缺水,3384人因旱饮水困难需救助。
根据《巫溪县自然灾害救灾救助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经县自然灾害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报请县自然灾害应急总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决定于2024年9月5日15时,启动自然灾害救助I级应急响应。请各乡镇(街道)、县减灾委各成员单位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自然灾害救助I级应急响应各项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各乡镇(街道)进一步摸清缺水户数人数,综合采取“拦、引、蓄、调”等措施,持续做好水源工程蓄水保水;二是科学调度现有水源,对水源水量不足区域,提前采取限时限量计划供水措施;三是加密动态监测,做好应急处置,重点关注高山易旱区域分散供水人口和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的供水保障情况,发现因旱缺水情况,及时采取应急送水等措施保障生活用水需求。四是加强灾情、灾区需求及救灾救助工作动态等信息共享,每日向自然灾害应急总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巫溪县减灾委员会
2024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