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减灾委员会关于取消自然灾害救助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日期:2024-10-24
大中小
巫溪减委〔2024〕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近日以来,我县普降小到中雨,10月1日~10月23日,全县累计降雨量85.6毫米,目前旱情已基本得到缓解。根据《巫溪县自然灾害救灾救助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经县自然灾害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报请县自然灾害应急总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决定于2024年10月23日18时,取消自然灾害救助IV级应急响应。
请各乡镇(街道)、县减灾委各成员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关注受灾群众生活生产,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临时安全住所、有医疗服务”,有效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巫溪县减灾委员会
2024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