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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机制的实施意见

日期:2024-08-27

一、投诉举报机制实施的意义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是市场机制高效运行的重要基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公平竞争制度更加健全”等相关内容。可见维护公平竞争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内在要求。为提高建设领域公平竞争审查政策透明度,畅通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途径,实现建设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咨询、举报“一站式”受理和处理。

二、投诉举报的受理范围

县住房城乡建委机关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制定的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存在应审未审、违反审查标准出台等情形进行的投诉举报。

三、投诉举报的受理渠道

县住房城乡建委机关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应当接收电话热线、群众来信来访、新闻媒体、网络媒体等渠道有关本职责范围的公平竞争审查举报。综合办公室和行政审批科收到的举报,应尽快分送相应的科室或事业单位作出及时、合理的处理。

举报内容与本单位工作职责不相符的,应告知举报人向有权处置的单位举报;无法找到举报人的,由接收人转给有权处置的单位。

受理机关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匿名、假名、无联系方式、无事实证据的举报可以不受理。

信函投诉地址:巫溪县马镇坝春申大道158号(邮编:405800

举报电话:023-51522013(综合办公室)

023-51336890(行政审批科)

   站:http://www.cqwx.gov.cn/bm/xzfcxjw/

四、投诉举报的受理流程

1.汇总登记通过举报渠道向综合办公室提供举报材料的,由综合办公室汇总登记通过举报渠道向行政审批科提供举报材料的,由行政审批科汇总登记;直接向科室或事业单位提供举报材料的,由相关科室或相关事业单位汇总登记。

2.分类办理。收到举报信息的部门根据举报情况进行初判,认为可能存在应审未审、违反审查标准出台政策措施情形的按照“谁制定谁受理的原则,以《举报信息登记表》形式告知政策措施起草部门办理。

五、投诉举报的处理办法

受理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重庆市涉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理过程中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引入第三方评估。

1.政策措施应审未审的应及时补审。

2.政策措施违反审查标准出台的应当按照相关程序停止执行或者调整相关政策措施停止执行或者调整相关政策措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向社会公开。

3.属于例外规定的应当向举报人作出解释说明并逐年评估适用例外规定的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实施期限到期或者未达到预期效果的政策措施应当及时停止执行或者进行调整。

六、投诉举报的回应机制

经过核实并作出处理的投诉举报,按照“谁处理、谁回应”的原则,及时将整改处理结果书面反馈投诉人或实名举报人,并依据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开相关处理结果。

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8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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