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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拟对汇丰铭城小区违法建设分类处置的公示

日期:2024-10-12

巫溪县宁河街道环保社区汇丰铭城小区业主:

小区部分业主在原房屋结构上擅自新建、改建、扩建的建(构)筑物,属于《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违法建筑。根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八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拟依法对该批业主作出没收违法收入行政处罚决定现将处罚对象向社会予以公示,请违建当事人于2024年10月31日前到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接受处理,逾期未接受处理的,我委将按照《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和《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的规定,限制房地产转让和抵押登记,并依法提请县人民政府作出强制消除决定,届时会将违建当事人纳入社会信用系统。    

涉嫌违法建设户如下

1栋25-1,1栋25-2,1栋25-3,1栋25-6

2栋25-1,2栋25-2,225-5225-6

3栋25-1,3栋25-3,3栋25-4,3栋25-6

425-14栋25-2,4栋25-3,4栋25-4,4栋25-5,4栋25-6

公示地点: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住建委网站

          汇丰铭城小区公示粘贴栏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7天

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 1012        

(监督电话:51529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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