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MB167527XB/2022-0028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电子政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住房城乡建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9-14 | [ 发布日期 ] | 2022-09-14 |
重庆市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城乡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城乡建设管理秩序。指导乡镇(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
2、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城乡建设配套费等的征收和管理。按规定管理和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维护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
3、负责房地产行业的监督管理。牵头落实全市房地产调控政策,拟订全县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市场秩序、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贯彻执行房屋交易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管理。
4、负责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建筑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负责本地建筑材料价格的管理、收集和上报,监督建设工程造价活动。负责新型建筑材料、建筑机械与设备的应用管理。
5、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
6、负责住房保障工作。贯彻落实住房保障、住房改革政策。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推进。负责全县公有房屋改革和管理。
7、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拟订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项目的储备、前期工作和协调推进。贯彻落实重点工程建设政策,统筹协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县级重点项目建设,参与协调其他县级重点项目建设。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传统风貌区的保护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修复建设。
8、负责推进城市提升工作的全面统筹,强化统筹职责,提升统筹能力。贯彻执行城市提升相关政策、规范和标准。牵头推进城市提升行动计划,统筹推进城市提升相关前期工作和项目协调。统筹城市提升项目进度安排、推进实施、监督检查、效果评价等工作。
9、统筹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负责城市管线的综合管理,建立城市管线综合管理协调机制,统筹城市综合管廊建设与管理。牵头协调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10、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政策和标准,拟订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和城镇排水(雨水、污水)管网建设维护管理。负责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的管理工作。负责城镇排水监测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城市排水防涝工作。指导乡镇(街道)污水处理管理工作。
11、负责推进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负责城市老旧功能片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统筹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负责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更新改造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负责房屋使用安全、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12、指导村镇建设。贯彻落实村镇建设政策。负责指导村镇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村镇专项建设示范。指导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管理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13、负责建设科技推广应用。负责住房城乡建设新技术示范、推广、应用。负责行业信息化、智能化等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
14、负责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贯彻落实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政策。承担绿色建筑评价及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推进建筑节能发展。
15、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政策。
16、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具体交由相关行政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街道)相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7、负责住房和城建档案管理,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负责本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18、贯彻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并实施监督检查,拟订人防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人民防空袭方案并组织演练。
19、建设和管理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设备、警报系统,落实“平战结合”方针,战时指挥城市人民开展防空袭斗争。
20、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2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2、为建设工程提供质量监督保障;质量监督监理;
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建筑材料构配件进行抽样检验;对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二)机构设置
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隶属巫溪县人民政府主管。内设办公室、住房管理科、建筑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城市建设科(消防科)、村镇建设科、设计与绿色建筑发展科、人防科。下属事业单位: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支队、巫溪县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站、巫溪县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巫溪县村镇服务中心、巫溪县城镇排水事务中心和巫溪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和巫溪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7,123.25万元,支出总计7,123.2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651.53万元、下降84.8%,主要原因是:收入一是财政拨款收入7018.8万元;二是年初结转结余104.45万元;支出一是基本支出增长303.46万元,二是项目支出减少39954.9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17.51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增长9.44万元;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增长258.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39万元;乡镇污水管网建设支出减少5025万元;红池坝大美乡村建设支出减少5000万元;赵家坝、老城、新城白马片区棚户区改造支出减少34000万元;新增巫溪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康宁廉租住房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1500万元。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7,018.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728.83万元,下降85%,主要原因是:其中:人员支出增加35.59万元,公用支出减少3.98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9954.9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乡镇污水管网建设支出和红池坝大美乡村建设支出10000万元,债券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和污水处置资金34024万元,2021年只有债券资金1500万元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康宁廉租住房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18.80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04.45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7,123.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547.08万元,下降84.7%,主要原因是:人员和公用支出是工资正常晋升及公开招录1名同志、考核招录2名同志和调入2名同志,2020年乡镇污水管网建设支出和红池坝大美乡村建设支出10000万元,债券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和污水处置资金34024万元,2021年只有债券资金1500万元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康宁廉租住房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其中:基本支出1,099.73万元,占15.4%;项目支出6,023.52万元,占84.6%;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4.4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结余设计下乡10万元、村镇建设94.451684万元已于2021年全部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123.2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9,651.53万元,下降84.8%。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增长303.46万元,二是项目支出减少39954.9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17.51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增长9.44万元;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增长258.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39万元;乡镇污水管网建设支出减少5025万元;红池坝大美乡村建设支出减少5000万元;赵家坝、老城、新城白马片区棚户区改造支出减少34000万元;新增巫溪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康宁廉租住房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1500万元;新增渝陕鄂边贸物流园区先锋大院安置房二期工程329万元;新增解放街港口至西门三岔路口和老城人民街及人民广场、北门广场综合改造218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18.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01.83万元,下降56.6%。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增长303.46万元,二是项目支出减少39954.9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17.51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增长9.44万元;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增长258.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39万元;乡镇污水管网建设支出减少5025万元;红池坝大美乡村建设支出减少5000万元;赵家坝、老城、新城白马片区棚户区改造支出减少34000万元;新增巫溪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康宁廉租住房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15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38.71万元,增长131.9%。主要原因是: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9.64万元(主要是职工工资正常晋升及公开招录1名同志、考核招录2名同志和调入2名同志),项目支出增加4663.51967万元(主要,村镇服务中心支出401万元、违规违建20万、可燃雨棚60万、四项创建工作经费100万、城镇安全管理40万、危房鉴定23万、老旧小区改造2187.2万、棚户区改造329万,廉租住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1500万等),上年结转人员支出104.45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4.45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23.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020.08万元,下降55.5%。主要原因是:2020年有乡镇污水管网建设支出和红池坝大美乡村建设支出10000万元,2021年未经过我委账上。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43.16万元,增长136.3%。主要原因是今年委新招录1名同志,考核招聘2名同志,调入2名同志,并且下属单位质量监督站合并账务与机关一起,18名同志的经费列入机关,故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均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4.4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结余设计下乡10万元、村镇建设944516.84元已于2021年全部支出。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5.61万元,占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11万元,增长5.9%,主要原因是正常晋升及公开招录1名同志、考核招录2名同志和调入2名同志。
(2)卫生健康支出40.01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基本一致。
(3)城乡社区支出2,870.90万元,占5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8.86万元,增长33.4%,主要原因是正常晋升及公开招录1名同志、考核招录2名同志和调入2名同志。
(4)住房保障支出2,566.73万元,占4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16.20万元,增长4979.6%,主要原因是今年委新招录1名同志,考核招聘2名同志,调入2名同志,并且下属单位质量监督站合并账务与机关一起,18名同志的经费列入机关,故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均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99.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18.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5.39万元,增长42.8%,主要原因是正常晋升及公开招录1名同志、考核招录2名同志和调入2名同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16.21万元;津贴补贴97.82万元;奖金14.29万元;绩效工资236.4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64.3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4.9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9.2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88万元;住房公积金34.98万元,医疗费8.5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4.9万元;生活补助41.54万元;退休费3.43万元。公用经费180.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08万元,增长18.4%,主要原因是:一是下属单位质监站合并账务到委机关一起;二是今年新增下属事业单位排水事务中心。
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7.9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9.67万元;咨询费6万元;水费0.73万元;电费15.74万元;邮电费15.77万元;物业管理费3.72万元;差旅费44.28万元;维修(护)费1.57万元;培训费0.88万元;公务接待费4.38万元;劳务费0.13万元;工会经费2.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6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8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58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50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527.00万元,下降95.6%,主要原因是乡镇污水管网建设支出减少5025万元;红池坝大美乡村建设支出减少5000万元;赵家坝、老城、新城白马片区棚户区改造支出减少34000万元;新增渝陕鄂边贸物流园区先锋大院安置房二期工程329万元;新增解放街港口至西门三岔路口和老城人民街及人民广场、北门广场综合改造2187万元。本年支出1,50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527.00万元,下降95.6%,主要原因是乡镇污水管网建设支出减少5025万元;红池坝大美乡村建设支出减少5000万元;赵家坝、老城、新城白马片区棚户区改造支出减少34000万元;巫溪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康宁廉租住房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增加1500万元;新增渝陕鄂边贸物流园区先锋大院安置房二期工程329万元;新增解放街港口至西门三岔路口和老城人民街及人民广场、北门广场综合改造2187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8.1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32万元,下降33.9%,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上年决算数均有大幅度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度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3.80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专项建设工程指导及验收、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及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0万元,下降14.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4.3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一是接受市级部门业务指导所支付的费用;二是建筑安全巡回检查所产生的费用;三是接受国家城乡住建部、财政部以及市级相关部门指导建筑节能应用等支出;四是相关部门协调工作会议接待支出等;五是人民防空周训及到其他区县交叉训练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92万元,下降61.2%,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度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12万元,下降50.9%,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度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2辆;国内公务接待83批次38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1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1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大型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87万元,下降93.6%,主要原因是减少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0.7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为履行职能职责所必需的运行费用,如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其中:办公费7.91万元、水费0.73万元、电费15.74万元、物业管理费3.72万元、培训费0.88万元、公务接待4.38万元、劳务费0.13万元、工会经费2.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6万元、其他交通费22.87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7.5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08万元,增长18.4%,主要原因是一是下属单位质监站合并账务到委机关一起;二是今年新增下属事业单位排水事务管理中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通用设备8.17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部门整体(如有2021年度排水绩效评价、老旧小区绩效评价等)1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5项,涉及资金13101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公开范围:本单位只有一般绩效评价,无重点绩效评价。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巫溪县老城解放街港口至西门三岔路口综合改造工程和巫溪县老城人民街及人民广场、北门广场综合改造工程 |
自评总分 |
98 | |||||||
主管部门 |
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联系人 |
肖晋川 | |||||||
实施单位 |
巫溪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17783235051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执行率得分(10分) | ||||||
总量 |
8000 |
总量 |
8000 |
100% |
10 | |||||
其中:财政资金 |
7280 |
其中:财政资金 |
7280 |
1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改造解放街雨污管网长约3.5公里,道路长约2公里;改造老城人民街及人民广场、北门广场雨污管网长约2.5公里,道路长约1.5公里,同时完善供电供水、景观绿化、灯饰照明、消防设施、管线管网、人行道铺装等配套附属工程。 |
改造解放街雨污管网长约3.5公里,道路长约2公里;改造老城人民街及人民广场、北门广场雨污管网长约2.5公里,道路长约1.5公里,同时完善供电供水、景观绿化、灯饰照明、消防设施、管线管网、人行道铺装等配套附属工程。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分值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指标得分(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产出指标(40)分 |
数量指标(10)分 |
改造道路长度 |
10 |
3.5公里 |
3.3公里 |
93% |
9 |
各管线管网单位因资金等原因改造积极性不高,积极沟通协调,确保与土建工程同步实施。 | ||
质量指标(10)分 |
验收合格率 |
10 |
100% |
3.3公里 |
100% |
10 |
||||
时效指标(10)分 |
项目建设按期完成率 |
10 |
100% |
90% |
90% |
9 |
临时建筑、违章建筑的拆除难度较大,影响工程的顺利推进。成立协调工作组,积极主动配合施工单位,现场解决相关问题,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确保该工程顺利完成建设。 | |||
成本指标(10)分 |
严格控制造价,杜绝超概 |
10 |
总体平衡 |
基本平衡 |
100% |
10 |
||||
效益指标(40)分 |
经济效益指标(10)分 |
带动社会投资金额 |
10 |
有效提高 |
有效提高 |
100% |
10 |
|||
社会效益指标(10)分 |
改善人居生活环境 |
10 |
有效提高 |
有效提高 |
100% |
10 |
||||
生态效益指标(10)分 |
降低环境污染、实现雨污分流 |
10 |
有效提高 |
有效提高 |
100%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10)分 |
项目适应需求的期限 |
10 |
≥3年 |
≥3年 |
100% |
10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改造居民满意度 |
10 |
≧80% |
90% |
100% |
10 |
|||
说明 |
无 |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巫溪县2021年棚户区改造项目 |
自评总分 |
100 | |||||||
主管部门 |
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联系人 |
肖晋川 | |||||||
实施单位 |
巫溪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17783235051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执行率得分(10分) | ||||||
总量 |
40000 |
总量 |
40000 |
100% |
10 | |||||
其中:财政资金 |
675 |
其中:财政资金 |
675 |
1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改造宁河中学、王家湾、赵家坝环城社区、先锋社区、老城白鹅社区及广场社区五大片区棚户区改造700户。 |
完成宁河中学、王家湾、赵家坝环城社区、先锋社区、老城白鹅社区及广场社区五大片区棚户区改造700户。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分值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指标得分(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产出指标(40)分 |
数量指标(10)分 |
改造户数 |
10 |
≧700户 |
700 |
100% |
10 |
|||
质量指标(10)分 |
验收合格率 |
10 |
100% |
700 |
100% |
10 |
||||
时效指标(10)分 |
项目建设按期完成率 |
10 |
100% |
90% |
100% |
10 |
||||
成本指标(10)分 |
工作目标计划安排的支出与收益 |
10 |
总体平衡 |
基本平衡 |
100% |
10 |
||||
效益指标(40)分 |
经济效益指标(10)分 |
带动周边地块土地增值 |
10 |
有效提高 |
有效提高 |
100% |
10 |
|||
社会效益指标(10)分 |
改善人居生活环境 |
10 |
有效提高 |
有效提高 |
1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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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10)分 |
降低环境污染 |
10 |
有效提高 |
有效提高 |
1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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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10)分 |
项目适应需求的期限 |
10 |
≥3年 |
≥3年 |
1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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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棚户区改造居民满意度 |
10 |
≧80% |
90% |
1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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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无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巫溪县老城解放街港口至西门三岔路口综合改造工程和巫溪县老城人民街及人民广场、北门广场综合改造工程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各管线管网单位因资金等原因改造积极性不高,积极沟通协调,确保与土建工程同步实施。临时建筑、违章建筑的拆除难度较大,影响工程的顺利推进。成立协调工作组,积极主动配合施工单位,现场解决相关问题,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确保该工程顺利完成建设。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1520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