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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17-02-06 | [ 发布日期 ] | 2017-02-06 |
县房地产管理处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及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1、依法将房屋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发放房屋权属证书;保管登记簿和档案资料并提供查询服务。
2、负责城市、镇规划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地产转让、抵押、房屋租赁和房地产中介服务及其相关管理活动,交易合同备案登记,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负责对辖区内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市场交易行为实施日常监管检查,房地产纠纷调处。
3、负责编制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合作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或监督实施;根据国家、市级相关文件研究拟定适合我县县情的住房保障及改革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配套文件;负责全县公有住房改革和管理工作,负责公房出售和住房货币化审批工作;负责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筹集、协调落实并加强管理,负责住房保障审批工作,发放租赁补贴,实物配租管理,收取廉租住房租金入库;负责房改售房资金管理、监督使用;承担全县住房保障、经济适用住房、公租房审批、住房保障改革等相关日常事务工作。
4、负责对全县物业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协调;加强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的归集和管理;对申请一、二级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进行初审,将合格的报市国土房管局审批,对申请三级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进行审批,报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5、负责全县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促进房屋有效利用。
6、负责房屋安全鉴定、启用专用章;出具鉴定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发出危房通知书。
7、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等房屋的白蚁预防管理;对原有房屋的白蚁检查与灭治的管理;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实施白蚁预防的证明文件。
(二)机构编制人员情况
本单位属事业单位,机构级别副科级, 事业编制人数24人,现有在职工人数25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预算
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193.6178万元,在去年的基础上多增加了拨款收入17.223万元,是因为2017年的人员经费增加了14.5521万元,公用经费增加了2.6709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3.6178万元,其中:单位事业运行支出预算为164.9398万元;单位医疗支出为9.2353万元;单位住房保障支出为19.4427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预算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为零元;公务接待费用为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万元。与2016年相比“三公”经费增加了1万元,是因为本单位增加了不动产登记中心的相关业务,故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费用0.5万元,接待费用0.5万元的预算支出。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根据政府采购目录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在实施具体采购项目时,根据采购预算向财政部门报送采购计划,并按照财政部门批准的采购方式组织实施。
五、本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本单位预算收支平衡,无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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