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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MB167527XB/2025-000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电子政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2-17 [ 发布日期 ] 2025-02-17

巫溪县房屋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保障性住房的配套办法和政策以及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筹措、协调落实并加强管理;发放租赁补贴专项补助资金;住房保障审批;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筹备、实施和各项日常管理工作

2. 拟定我县的物业管理配套办法和政策;对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实施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收取和管理;实施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

3.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房屋安全法律法规;负责全县城镇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部门对危旧房的安全排查、监管和隐患整治;负责城镇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工作;对全县各类房屋进行安全技术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

4. 对全县城镇房屋进行白蚁防治管理。

5. 实施全县直管公房的管理和维护。

(二)单位构成。

本部门属于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是一级预算单位,没有二级预算单位构成。

目前本部门实际内设机构为办公室、财务科、物业科、住保科、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等5个科室。现有事业编制24名,实有在编人数22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六至表八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4.75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75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509.077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1509.077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4.75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0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6885万元,农林水支出1.0623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509.077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1509.077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表一至表三、表五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55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556万元,比2024减少1509.07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48万元,比2024增加了0.004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048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遗属人员遗属生活补助发放。项目支出4.7508万元,比2024减少1509.077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主要用于巫溪县房交会购房补贴发放,节水型小区创建等重点工作,房屋市场监管工作经费支出

巫溪县房屋管理服务中心2025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表四)

2025“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运行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 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的运行经费,故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7508万元。

4.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止2024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我单位2025年无县级重点专项资金,故未编制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已编制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整体目标如下:

加强住房保障安置。持续对城镇低保户等特殊群体提供住房保障。完善公共租赁住房、改建廉租房、直管公房等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及维修整改,不断提升保障性住房居住品质。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全面落实“物业领域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专项行动。强化“党建+物业”统领作用,组织行业技能技术集中培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强化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定期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入账专项检查,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开展汛期城镇房屋主体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建立安全排查档案。开展城镇房屋主体使用安全检查指导,守住安全发展底线,加强网格化常态化安全巡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巫溪县房屋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黄顺鑫  联系方式:023-51522002


文件下载:

巫溪县房屋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doc
巫溪县房屋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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