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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MB167527XB/2025-0000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电子政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2-17 [ 发布日期 ] 2025-02-17

巫溪县公园绿化管理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巫溪县公园绿化管理所核定编制15名,现编制人数15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宣传贯彻执行绿化法律法规,参与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组织实施城市园林绿化管护,负责城市公园绿化、设施、环境卫生管理,参与编制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负责城市绿化的行业管理和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组织实施城市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等绿地建设,并负责管理维护及其附属设施的保护。

(二)单位构成。巫溪县公园绿化管理所(二级单位)

综合办公室: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做好政策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负责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上传下达;公文、信函处理、立卷归档工作;文印及印鉴管理工作;综合性文字材料,工作计划、总结等起草工作;负责财务、人事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六至表八)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955.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55.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71.6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去年增加171.65万元,其中:项目收入增加160.23万元,基本收入增加11.4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955.39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876.94万元,住房保障和就业支出51.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6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71.6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60.2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1.4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表一至表三、表五)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55.3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5.39万元,比2024年增加171.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1.89万元,比2024年增加11.4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新增在编人员,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43.50万元,比2024年增加160.2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我单位将原基本支出中其他人员待遇里“其他补贴”费用纳入公园绿化管护支出项目中编制预算,主要用于园林绿化管护、公园设施维护、道路亭廊设施维护改造等重点工作。

巫溪县公园绿化管理所2025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表四)

2025“三公”经费预算0.49万元2024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49万元,2024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表九)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43.50万元。

4.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止2024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表十至表十一)

1. 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我单位属二级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由上级单位(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编制。

2. 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我单位无重点专项项目,因此不涉及相关绩效编制。

3. 一般性项目绩效目标表:项目名称:公园绿化管护支出,项目金额:343.50万元,整体目标:配合城市管理局推动“实施城市空间美化行动”实施,确保城市建成区内绿地率≥35%、绿化覆盖率≥40%的指标要求,行道树不缺株、绿地无裸露;保证公共绿地达到重庆市二级管护标准,体现功能性、景观性、观赏性;确保公园设施设备正常运行,道路及设施完整、安全,维护及时;亭廊设施外观无破损,功能基本完善,无安全隐患。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巫溪县公园绿化管理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王正梅     联系方式:15978958874


文件下载:

巫溪县公园绿化管理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doc
巫溪县公园绿化管理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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