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部门>县住房城乡建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1-01-26

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一、保障工资支付,维护民工权益

我委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市县两级政府的具体要求,把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重点工作来抓好抓落实。

(一)全面推行“一金三制”,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严格按规定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落实了农民工实名制工资卡和银行代发制度,为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作了有力的保障。

(二)强化日常管理,压实支付责任。在每两个月一次的合同履约评价打分时,对未执行农民工工资专户和未通过银行代发工资的企业一次扣50分。在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必须对工资发放情况现场予以公示,对有拖欠投诉没有处理的不予验收,并责令其限期支付,使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得到了基本遏制。

(三)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认真开展了根治欠薪行动,对在建工程逐一摸排,对存在少数欠薪问题通过领导约谈、部门联动、行政执法等措施得到了解决;对暂时支付有困难的企业制定了支付方案,明确了支付时间。全年处理信访投诉9起、188人,协调解决支付农民工工资219.2万元,全年无因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到市进京上访和集访现象发生,投诉案件和涉及人数、金额同去年相比明显下降,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处于可控状态。

二、深化审批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我委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导向,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成效明显。

(一)完善审批系统。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整合了发改、水利、交通、规资等部门的审批系统,2019年6月完成了审批事项配置,统一接入了市政府审批服务平台,解决了审批平台不统一、业务不协同、在线并联审批难、信息不能共享等诸多问题,助推改革进程。

(二)统一管理体系。一是“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设立了巫溪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大厅,统一设置了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交通、水利6个综合窗口,12个窗口工位,每个窗口派驻了1—2名工作人员,由政务中心统一管理;增设后台审批办公区,添制了标识标牌、满意度评价器、呼叫系统等设备,建立完善了“前台受理、后台审核”机制,窗口统一收件、出件工作流程。二是“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根据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职责重新明确了工作任务,确保审批各阶段、各环节的无缝衔接。三是“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各审批阶段均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行模式,让申请人一目了然,提高了申报通过率和群众满意度;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共受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121件,已办结119件,办结率99.06%,施工图联合审查13件,竣工联合验收6件,并行推进4件,无一次群众信访和投诉。

(三)精简了审批环节。一是按照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原则,取消了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减少了保留事项的前置条件,推行告知承诺制,减少了审批时间和精简了审批环节。二是将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行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气象等事项联合验收,统一竣工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减轻企业负担。三是加快完善实施清单的编制和流程表单的配置工作,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把网办率的承诺时限已经压缩至75%以上。

三、有效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紧紧围绕城乡建设工作职能,着力加强源头治理,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新的矛盾和问题。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稳定领导小组,充分发挥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核心作用,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领导责任制。

(二)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委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委领导干部下访制度》《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委领导包案制度》《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委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委信访信息员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接访原则、接访时间、接访程序和接访办理方式。严格落实领导接待和带头值班,全年共受理群众热线电话98个,接待来访123人次,交办事项和群众来信30件,办结率达100%。深入扎实开展领导干部下访排查,领导干部下访群众202人次,录入主要领导下访群众工作登记12次,未接到一起去市进京上访人员,做好信访苗头隐患的排查化解工作。

(三)解决建筑领域矛盾纠纷问题。制定了《2019年巫溪县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域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重点解决房地产企业资质、房屋施工质量、房屋施工安全、拖欠工程款、房屋设计、规划调整、配套设施不完善、搭建违章建筑物等引发的问题。深入项目施工现场,通过“拉网式”排查,召集开发企业、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和各班组负责人,调查了解项目资金和工人工资是否存在拖欠情况,以积极的态度协商开发、施工单位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做到注重源头防范,精准化排查矛盾解决纠纷。

四、规范行政执法,依法履行职能

(一)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一是完善单位内部执法体制。按照机构改革要求,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支队,统一开展行政执法,实现了全委一个执法机构,改变以往分头执法、九龙治水的局面。二是强化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进一步梳理公布行政职权、法律依据、工作流程等内容,提升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执法过程注重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坚持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带头讲法治课,做学法表率;完善学法制度,每年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至少开展一次法治专题学习,单位每年举办一次法治专题讲座,提高了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单位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委党组或主任办公会讨论;与峡郡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聘请法律顾问参与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修改审阅合同等工作。二是严格决策责任追究。加强内部管理,加大审批监管,强化过错责任追究,凡出现吃拿卡要,滥收费、滥许可、滥备案、滥罚款等行为,严肃问责、依法追责。

(四)完善制度体系,落实保障机制。一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完善监督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认真落实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提升了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二是强化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切实加强党对城乡建设法治工作的领导,委党组对全面推进城乡建设法治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城乡建设法治工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强化考核检查,委党组要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干部职工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


                 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1月7日



— 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