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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4-01-05

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以来,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推动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全力履行依法行政工作职责,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现将我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县住房城乡建委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相关领导干部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自查工作方案。调整优化了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民调解组织机构、信访稳定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巫溪县物业管理协会和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等组织机构。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规定。

二、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持续深化理论学习。党组会集中传达学习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精神。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传达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重庆市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推进“袍哥”文化码头文化江湖习气整治工作的通知》、《中共巫溪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毫不松懈纠治“四风”进一步推进作风建设的工作举措>的通知》、《县党内法规和保密工作会议精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重庆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巫溪县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试行)》、《巫溪县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制度(试行)》、《中共巫溪县委关于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中共巫溪县委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关于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每年都进行了法治继续教育学习,并给19名同志办理了全国统一的行政执法证。二是务实开展法治宣教活动。3月2日召开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管理规定及监理单位信用管理办法推进会”;5月25日召开“房地产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整治宣贯会”;6月26日召开“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会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推进会”;8月4日召开关于深刻汲取近期安全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工作会议,会议通报了7.23黑龙江齐齐哈尔体育馆坍塌事故、8.2巫溪县交通事故以及7.31淹溺事故教训8月25日参加“市住房城乡建委质量安全推进视频会”;房管服务中心通过进入小区、设立广场宣传展位,发放和解读《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知识读本5000余份,并通过电视栏目回答居民关切的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业主大会的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三是行业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相继印发了致全县排水户的一封信》、《巫溪县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办法》、《加强建设施工安全管理15条措施》、《巫溪县城市内涝治理实施方案》、《巫溪县农村危旧房处置方案》、《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使用第三方信用报告工作的补充通知》、《巫溪县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行业管理持续向法治化、规范化迈进。行政处罚时,严格按照《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在自由裁量范围内经集体讨论后作出合适的行政处罚决定,提升了行政执法公信力。

三、优化政务服务,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完善审批系统。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原则,继续整合全县各部门审批系统。我委按照市级部门要求认领了全部审批事项,完成了配置并统一接入了市政府审批服务平台。依据简化审批程序审批条件深化并联审批再造审批流程标准,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平台建设,将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审批环节,录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二)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梳理公布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并上传系统,各审批阶段均实行了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行模式。今年,全委共受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89件,已办结89件(施工图联合审查11件,建筑能效测评8件,施工许可22件,消防设计审查7件,消防验收备案19件,消防验收7件,初步设计9件,联合验收意见书发放6件),“一网通办”比例已达100%,网办率的承诺时限压缩平均约2个工作日。

四、行政事务处理得当,行政执法权责统一

县住房城乡建委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发挥了本部门和本领域法治建设的领导核心作用。委内法制科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事务,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团队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应诉、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审查、指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巫溪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行业实际,制定了《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暂行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八条禁令》的规定,实现了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行政执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相对分离的格局,行政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2023年的2起行政应诉案件,在法制科和法律顾问的共同努力下,在其他相关科室的密切配合下,均获得胜诉。

五、清理和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对涉及市场行为的文件进行合法性和公平竞争性审查

一是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定工作。2023年1—2月,为保证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规范性、适用性,按照《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文件的规定和《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知(巫溪府办发〔2020〕88号)文件的要求,我委对已向社会公开的17个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废止了7个,保留了10个,并按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格式要求录入了重庆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工作系统”。2023年8月,又对7个“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和9个“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清理,拟修订1个、废止1个“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拟废止3个“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二是开展公平竞争性审查。2023年的“公平竞争性审查”尚在进行中,暂无结论。

六、深化人民调解,促进信访问题有效化解

按照《关于集中开展影响我县社会稳定信访矛盾专项排查化解工作方案》的要求,法制科制定了《关于调整充实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民调解组织组成人员的通知》(巫溪住建发〔2021〕123号),确定了建筑施工领域人民调解委员会、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县住房城乡建委行政调解室的人员组成和各自的职能职责。2023年至今共处理互联网+信访问题110件,处理县信访办转办信访件20件,处理市政务中心平台投诉6件。拖欠工程款、逾期交房、不能正常使用水电气等信访问题基本得到化解和稳控。

七、存在的问题

2023年,县住房城乡建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认可,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工作人员对依法行政的认识不够,学法、用法的氛围不浓,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违规、违章办事的行为还偶有发生。二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经费、工作装备、工作人员能力、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等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欠缺,要做到完全依法行政还有难度。三是一些群众对普法工作关注度不高,学法不够积极主动,还是抱着遇事找人不找法,碰到事情首先想着托关系、走后门,实在不行就无理取闹,采取信法不如信访,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态度处理问题,缺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意识。我们将加大学法、普法、用法力度,为法制政府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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