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申报2022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
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
巫溪住建发〔2022〕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持续巩固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成果,按照《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申报2022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渝建村镇〔2022〕7号)要求,现就申报2022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符合《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巫溪府办发〔2021〕47号)明确的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情况进行全面摸排鉴定,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纳入此次计划申报范围。
二、对摸排的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农户类型认真核对,如实填写《2022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申报表》(详见附件1)、《2022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分户花名册》(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于2022年3月10日18:00前将扫描件(附电子件)通过党政网发送至县住房城乡建委。
三、以下农户不得纳入补助对象:有一套及以上安全住房的农户;属于城镇户口的农户(包括就地农转城的农户);拆除重建的C级危房户;D级危房拆除重建、无房户新建住房建筑面积超标的农户;已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的农户;其他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农户。
四、本次仅为计划申报,纳入申报并不等同于已取得危房改造补助计划。县人民政府或县住房城乡建委将另行发文下达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
特此通知
附件:1. 《2022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申报表》
2. 《2022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 划分户花名册》
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