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农村宅基地?
日期:2024-09-04
大中小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规定,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不包括与宅基地相连的农业生产性用地、农户超出宅基地范围占用的空闲地等土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Copyright © www.cqwx.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巫溪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 5002380012 ICP备案号:渝ICP备16014709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38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