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对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进行调整?
日期:202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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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随着我县城市建设扩容、城市路网不断延伸、城市内部局部用地性质调整,《重庆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调整方案》(渝环发〔2007〕39号)中的有关标准和要求,已不适应我县环境管理需要。为加强我县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按照市生态环境局的统一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等技术规范的规定,结合我县城市发展现状和建设规划,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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