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的申请地点
(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原则上应向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优待证。
(二)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对象,可向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优待证。
二、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的申请材料
1.退役军人建档立卡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档案材料:入伍登记表、退伍登记表等材料;
(4)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立功受奖材料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2.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建档立卡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
(4)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籍地村(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在同一户口簿)、出生证明等。
3. 建档立卡信息完善的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
(2)近期 1 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 352 像素(宽)*440 像素(高),JPEG 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为 20k~50K)。
三、申领优待证是否收费?
首次申领优待证免费。
因优待证卡片质量问题造成无法使用、金融功能有效期到期、证面信息需要变更、户籍地或常住地省份发生变化、符合申领两种优待证条件的需变更优待证类别的,可免费更换。
如因遗失、人为损坏、逾期未领取等需要补领或更换的,相关费用按照制证银行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