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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移植城市园林公共绿地内树木,砍伐城市园林树木应当办理什么审批程序?
日期:2023-02-24

答:《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规定,(一)主城区范围内,单株胸径五十厘米以上,行道树二十株以上,其他树木一百株以上的,报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批;(二)其他报所在区县(自治县)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批。移植城市园林树木的,应当由养护管理责任单位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砍伐城市园林树木的,应当补植。经批准移植或者砍伐城市园林公共绿地内树木,对公共绿地资源造成损害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城市园林绿化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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