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74533438XF/2021-0001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白鹿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9-16 | [ 发布日期 ] | 2021-09-16 |
巫溪县白鹿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镇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政府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府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白鹿镇纳入2020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下设综合办事机构8个: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牌子)、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设置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并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巫溪县白鹿镇人民政府设置事业站所5个: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单位构成
白鹿镇人民政府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5个。其中:全额拨款行政单位1个(巫溪县白鹿镇人民政府),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5个(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5,672.60万元,支出总计5,672.6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5.04万元、增长14.9%,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结余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1.35万元。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09.28万,增长49.19%,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1.本年扶贫资金支出较上年增加1267.19万元,2、农村人畜饮水等资金较上年增加49.05万元;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资金较上年增加21.35万元;4、民政优抚等困难人群补助资金较上年增加183.5万元。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4,209.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6.31万元,下降4.5%,主要原因是1、本年扶贫资金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4.94万元;2、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8.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09.87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462.73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5,184.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09.28万元,增长49.2%,主要原因是1.本年扶贫资金支出较上年增加1267.19万元,2、农村人畜饮水等资金较上年增加49.05万元;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资金较上年增加21.35万元;4、民政优抚等困难人群补助资金较上年增加18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0.91万元,占21%;项目支出4,093.20万元,占79%。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88.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74.24万元,下降66.6%,主要原因是本年支出进度加快,资金及时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672.60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35.04万元,增长14.9%。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结余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1.3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39.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7.15万元,下降6.1%。主要原因是1、本年扶贫资金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4.94万元;2、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8.7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25.55万元,增长173.5%。主要原因是后续追加了部分基础项目建设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62.73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17.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42.90万元,增长47.3%。主要原因是1.本年扶贫资金支出较上年增加1267.19万元,2、农村人畜饮水等资金较上年增加49.05万元;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资金较上年增加21.35万元;4、民政优抚等困难人群补助资金较上年增加183.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04.25万元,增长238.1%。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年中追加安排,年初未纳入财政拨款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84.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78.70万元,下降66.9%,主要原因是本年支出进度加快,资金及时支出。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6.02万元,占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5.27万元,增长48.9%,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商品服务支出及绩效考核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7.48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7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在职绩效考核等人员经费。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14.44万元,占2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7.04万元,增长117.9%,主要原因是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其他生活救助等支出年中追加。
(4)卫生健康支出55.35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35万元,增长7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优抚对象临时价格补贴及慰问费。
(5)农林水支出3,025.95万元,占5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49.65万元,增长704.1%,主要原因是年中新增支付农村道路建设、水利项目建设、扶贫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6)住房保障支出53.17万元,占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75万元,增长31.5%,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增加。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5.32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3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25.3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90.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41.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0.48万元,增长20.6%,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村干部工资调标增加、绩效考核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49.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47万元,下降5.9%,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补助。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4.46万元。本年收入70.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0.8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后续追加了部分基础项目建设资金。本年支出66.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3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后续追加了部分基础项目建设资金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4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9万元,下降13.6%,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94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00万元,主要用于镇内因公出行、各种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0万元,增长14.3%,主要原因是镇内因公出行、各种业务检查等工作增加。
公务接待费3.4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到我单位检查指导扶贫、重点项目等工作方面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9万元,下降34.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6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231批次97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35.0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5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会议开支、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4万元,增长0.5%,主要原因是扶贫、重点项目建设等业务工作任务重,本年办公经费较上年有所增长。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4.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5万元,下降27.9%,主要原因我镇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各项经费,减少不必要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4万元,下降91.9%,主要原因是我镇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各项经费,减少不必要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741.7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已按照既定目标保质保量完成。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0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交通局2020年农村公路白鹿镇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巫溪交通函〔2020〕66号) |
自评总分 |
91 | ||||||
主管部门 |
[03]经建科 |
联系人 |
|||||||
实施单位 |
[611]巫溪县白鹿镇人民政府 |
联系电话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执行率得分(10分) | |||||
总量 |
691.79 |
总量 |
629.8 |
||||||
其中:财政资金 |
691.79 |
其中:财政资金 |
629.8 |
91% |
9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解决群众出行问题 |
完成新建改建公路11.91公里的任务,解决了群众出行问题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指标得分(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产出指标(100)分 |
数量指标(100)分 |
★★★贫困村新建改建公路里程( ≥**公里 ) |
>=11.91公里 |
11.91公里 |
100% |
100 |
|||
质量指标(100)分 |
★★★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100)分 |
项目(工程)完成及时率(≥**%) |
>=99% |
100%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100)分 |
★道路补助标准(**万元/公里) |
=58.085万元/公里 |
58.085万元/公里 |
100% |
100 |
||||
社会效益指标(100)分 |
贫困地区建制村通客车率( ≥**% ) |
>=99% |
100% |
100% |
100 |
||||
具备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通硬化路率(≥**%) |
>=99% |
100% |
100% |
100 |
|||||
贫困地区居民出行平均缩短时间(≥**小时) |
>=1小时 |
1小时 |
100% |
10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100)分 |
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年) |
>=10年 |
10年 |
100% |
100 |
||||
新建公路列养率(≥**%) |
>=99% |
100% |
100% |
100 |
|||||
满意度指标(10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100)分 |
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 |
>=90% |
98% |
100% |
100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察、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0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2020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涉农整合资金(以工代赈项目)溪财发〔2019〕135号,巫溪发改发〔2020〕41号(下坝村道路改造工程) |
自评总分 |
97 | ||||||
主管部门 |
[06]农业科 |
联系人 |
|||||||
实施单位 |
[611]巫溪县白鹿镇人民政府 |
联系电话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执行率得分(10分) | |||||
总量 |
50 |
总量 |
48.4806 |
||||||
其中:财政资金 |
50 |
其中:财政资金 |
48.4806 |
97% |
9.7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硬化贫困村公路1公里,解决农户出行难问题 |
已完成硬化贫困村公路1公里,解决了农户出行难的问题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指标得分(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产出指标(100)分 |
数量指标(100)分 |
★新增贫困村硬化路里程( ≥**公里 ) |
>=1公里 |
100% |
100 |
||||
★★★贫困村新建改建公路里程( ≥**公里 ) |
>=1公里 |
100% |
100 |
||||||
质量指标(100)分 |
★★★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 (100%) |
=100%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100)分 |
★道路补助标准(**万元/公里) |
=50万元/公里 |
100% |
100 |
|||||
满意度指标(10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100)分 |
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 |
>=90% |
100% |
100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察、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1412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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