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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 白鹿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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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4533438XF/2022-0001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白鹿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9-18 [ 发布日期 ] 2022-09-18

重庆市巫溪县白鹿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镇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政府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府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白鹿镇纳入2021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下设综合办事机构8个: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牌子)、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设置人大办公室并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巫溪县白鹿镇人民政府设置事业站所5个: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单位构成

白鹿镇人民政府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5个。其中:全额拨款行政单位1个(巫溪县白鹿镇人民政府),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5个(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3,583.05万元,支出总计3,583.0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89.55万元、下降36.8%,主要原因是2020年为脱贫攻坚工作告一段落,乡村振兴工作刚启动,在扶贫方面农村公路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生产发展项目、农村旧房提升项目、农村人畜饮水项目、集中居民点项目等资金接续工作为阶段性重点工作,该工作在2020年全面开展,已于2021年基本结束。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3,116.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93.49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2020年为脱贫攻坚工作告一段落,乡村振兴工作刚启动,在扶贫方面农村公路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生产发展项目、农村旧房提升项目、农村人畜饮水项目、集中居民点项目等资金接续工作为阶段性重点工作,该工作在2020年全面开展,已于2021年基本结束。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16.38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66.67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3,494.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89.98万元,下降32.6%,主要原因是2020年为脱贫攻坚工作告一段落,乡村振兴工作刚启动,在扶贫方面农村公路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生产发展项目、农村旧房提升项目、农村人畜饮水项目、集中居民点项目等资金接续工作为阶段性重点工作,该工作在2020年全面开展,已于2021年基本结束。其中:基本支出997.29万元,占28.5%;项目支出2,496.83万元,占71.5%。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88.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9.57万元,下降81.8%,主要原因:一是预算一体化系统改革,财政收回指标,并对2019年农村公路项目、水利项目、专项扶贫项目等资金进行追减,调整了年末结转和结余数;二是大多数基础项目建设工期比较长,分别在2021完工结算;三是本单位合理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资金的使用和拨付进度。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583.0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089.55万元,下降36.8%。主要原因是2020年为脱贫攻坚工作告一段落,乡村振兴工作刚启动,在扶贫方面农村公路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生产发展项目、农村旧房提升项目、农村人畜饮水项目、集中居民点项目等资金接续工作为阶段性重点工作,该工作在2020年全面开展,已于2021年基本结束。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76.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62.55万元,下降28.1%。主要原因是2020年为脱贫攻坚工作告一段落,乡村振兴工作刚启动,在扶贫方面农村公路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生产发展项目、农村旧房提升项目、农村人畜饮水项目、集中居民点项目等资金接续工作为阶段性重点工作,该工作在2020年全面开展,已于2021年基本结束。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38.50万元,增长93.5%。主要原因一是九营村重点帮扶村资金项目增加;二民政人员补助增加(如:优待金遗属补助上调标准及临时价格等);三是农业农村委部分基础设施,水利资金和产业资金项目的增加,以上项目皆为年中追加安排,年初未纳入财政拨款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62.2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54.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63.50万元,下降34.5%。主要原因是2020年为脱贫攻坚工作告一段落,乡村振兴工作刚启动,在扶贫方面农村公路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生产发展项目、农村旧房提升项目、农村人畜饮水项目、集中居民点项目等资金接续工作为阶段性重点工作,该工作在2020年全面开展,已于2021年基本结束。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16.25万元,增长118.1%。主要原因一是九营村重点帮扶村项目增加;二民政人员补助增加(如:优待金遗属补助上调标准及临时价格等);三是农业农村委部分基础设施,水利资金和产业资金项目的增加,以上项目皆为年中追加安排,年初未纳入财政拨款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4.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9.57万元,下降82.6%,主要原因一是扶贫项目资金安排减少;二是本年度项目施工进度较快,按照合同约定已经支付项目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4.52万元,占16.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86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变动,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的调整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74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5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在职绩效考核等人员经费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33.51万元,占3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2.85万元,增长116.2%主要原因是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其他生活救助等支出年中追加

(4)卫生健康支出32.73万元,占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持平

(5)节能环保支出80.00万元,占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中央林业草原生态恢复保护(生态护林员)资金。

(6)农林水支出1,342.64万元,占4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77.24万元,增长267.44%,主要原因是水利、乡村振兴等项目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在年度中按照实际情况新增

(7)住房保障支出41.34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持平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0.75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75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自然灾害救助资金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在年度中按照实际情况新增。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7.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53.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7.24万元,下降9.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43.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38万元,下降4.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4.4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4.46万元。本年收入139.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06万元,增长97.5%,主要原因是后续追加了部分基础项目建设资金本年支出139.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52万元,增长110.8%,主要原因是后续追加了部分基础项目建设资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9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8万元,下降15.9%,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公务接待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3万元,下降3.8%,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88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2万元,下降1.5%,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镇内因公出行、各种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2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市内因公出行、下村业务检查等减少

公务接待费3.10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等方面发生的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6万元,下降38.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控制陪餐人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1万元,下降9.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98批次88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35.1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9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4万元,下降45.4%,主要原因我镇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严格控制各项经费,减少不必要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一是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当年尽量视频培训,培训支出相应减少;二我镇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严格控制各项经费,减少不必要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4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会议开支、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18万元,下降5.4%,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原则,严格遵守标准。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对部门2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0项,涉及资金737.2261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已按照既定目标保质保量完成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专项(项目)名称

巫溪县白鹿镇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巫溪县白鹿镇2021年度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补助

自评总分

95

主管部门

县人社局

联系人


实施单位

白鹿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计划金额)

全年执行数(B)

(资金支付金额)

执行率(B/A,%)

执行率得分(10分)

总量

576000

总量

576000

100%

10

其中:财政资金

576000

其中:财政资金

576000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开发公益性岗位107个,已保障107名脱贫人口稳定就业,补助标准500元/月。

已保障107名脱贫人口稳定就业,补助标准500元/月。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指标得分(分)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产出指标(60)分

数量指标(20)分

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数

107人

107人

100%

20














质量指标(10)分

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准确率

95%

100%

100%

10














时效指标(10)分

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到位率

95%

100%

100%

5








成本指标(20)分

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均标准

500元/月

500元/月

100%

20








……







效益指标(20)分

经济效益指标(10)分

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金额

57.6万元

57.6万元

100%

20








社会效益指标(10)分













生态效益指标()分













可持续影响指标()分













……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受益人口满意度

90%

90%

100%%

10








……









自评总分

95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1412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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