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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 白鹿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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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4533438XF/2023-0000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白鹿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9-25 [ 发布日期 ] 2023-09-25

重庆市巫溪县白鹿镇人民政府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镇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政府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府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白鹿镇纳入2022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下设综合办事机构11个: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牌子)、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人大办公室、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并组建乡村振兴办公室。

巫溪县白鹿镇人民政府设置事业站所5个: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单位构成

白鹿镇人民政府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5个。其中:全额拨款行政单位1个(巫溪县白鹿镇人民政府),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5个(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655.29万元,支出总计2,655.2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27.76万元,下降25.9%,主要原因是2022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由县财政直接支付,不再纳入镇级预算拨款;本年度在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生产发展项目、农村旧房整治提升项目、农村人畜饮水项目等资金安排上较上年度降低。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635.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0.65万元,下降15.4%,主要原因是:2022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由县财政直接支付,不再纳入镇级预算拨款,两项资金2021年共计金额487.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35.73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9.55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655.29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838.84万元,下降24%,主要原因是:2022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由县财政直接支付,不再纳入镇级预算拨款;本年度在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生产发展项目、农村旧房整治提升项目、农村人畜饮水项目等资金安排上较上年度降低。其中:基本支出978.54万元,占36.9%;项目支出1,676.75万元,占63.1%。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8.9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按财政要求,实行零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55.29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27.76万元,下降25.9%。主要原因是:2022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由县财政直接支付,不再纳入镇级预算拨款;本年度在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生产发展项目、农村旧房整治提升项目、农村人畜饮水项目等资金安排上较上年度降低。2022年按财政要求,预算内资金实行零结转。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31.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4.75万元,下降11.6%。主要原因是2022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由县财政直接支付,不再纳入镇级预算拨款。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06.65万元,增长72.6%。主要原因是年初只对人员资金及抚恤、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进行了预算,未预算节能环保、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发展、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等项目资金,项目资金在年中追加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9.55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51.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02.94万元,下降21%。主要原因是:2022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由县财政直接支付,不再纳入镇级预算拨款;本年度在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生产发展项目、农村旧房整治提升项目、农村人畜饮水项目等资金安排上较上年度降低。2022年按财政要求,预算内资金实行零结转。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26.21万元,增长73.8%。主要原因是年初只对人员资金及抚恤、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进行了预算,未预算节能环保、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发展、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等项目资金,项目资金在年中追加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4.4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按财政要求,预算内资金实行零结转。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0.95万元,占2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1.01万元,增长20.2%,主要原因是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员资金年初对应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单独元,年末调整纳入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核算。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60.72万元,占2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40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临时救助支出年初无预算,年中追加指标,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等项目因标准调整,年中追加部分指标。

(3)卫生健康支出33.69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按年初预算拨款,年中不进行调整。

(4)节能环保支出80.00万元,占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生态护林员补助年初无预算,年中按照实际情况追加指标。

(5)农林水支出1,045.73万元,占3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52.15万元,增长256.2%,主要原因是水利、乡村振兴等项目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在年度中按照实际情况新增。

(6)住房保障支出76.90万元,占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35万元,增长80.7%,主要原因是年中新增2021年、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4.35万元。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3.30万元,占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3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自然灾害救助资金支出、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在年度中按照实际情况新增。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78.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8.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72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人员经费的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40.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3万元,下降2.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厉行节约,压减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4.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5.90万元,下降97.1%,主要原因是2020年农村旧房整治提升补助项目纳入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支出4.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5.90万元,下降97.1%,主要原因是2020年农村旧房整治提升补助项目在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列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9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1万元,下降4.4%,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且公务接待费较年初预算支出降低。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1万元,增长0.1%,主要原因是6.23中坝滑坡、高速公路建设接近尾声,检查较多等原因致本年度公车使用较多。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支出数相比,基本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与上年支出数相比,基本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90万元,主要用于镇内因公出行、各种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0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2万元,增长0.3%,主要原因是6.23中坝滑坡、高速公路建设接近尾声,检查较多等导致本年度公车使用较多。

公务接待费3.0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等方面发生的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1万元,下降11.7%,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99批次89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34.7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9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3万元,下降10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会议费和培训费,日常支出全额纳入机关运行经费中列支。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65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会议开支、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等。其中办公费开支7.04万元,印刷费开支20万元,电费2.1万元,邮电费35万元,差旅费2.91万元,公务接待费3.09万元,工会经费2.1万元,福利费4.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1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6万元,下降3.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原则,严格遵守标准。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镇对部门40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676.7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已按照既定目标保质保量完成。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巫溪县白鹿镇人民政府整体自评

项目编码:

50023800022P000079

自评总分:

85.016



项目主管部门:

511-巫溪县白鹿镇人民政府

财政归口处室:

010-基财科

部门联系人:

杨小发

联系电话:

18983507680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20,417,927.07

31,854,042.07

26,552,884.68




其中:财政拨款

20,417,927.07

31,854,042.07

26,552,884.68

83

10.00

8.3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坚持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认真履行政府职责职能:一是基层党的建设职能,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二是经济发展职能,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强化产业引导,科学编制发展规划,构建新型农业经济体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推进扶贫开发,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三是公共服务职能,加快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劳动就业、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计划生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法律服务等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四是公共管理职能,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强化城镇和村容村貌管理,健全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公共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信访工作,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五是公共安全职能,加强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生态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执法保障机制,增强执法监管能力。

坚持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认真履行政府职责职能:一是基层党的建设职能,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二是经济发展职能,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强化产业引导,科学编制发展规划,构建新型农业经济体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推进扶贫开发,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三是公共服务职能,加快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劳动就业、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计划生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法律服务等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四是公共管理职能,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强化城镇和村容村貌管理,健全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公共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信访工作,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五是公共安全职能,加强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生态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执法保障机制,增强执法监管能力。

坚持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认真履行政府职责职能:一是基层党的建设职能,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二是经济发展职能,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强化产业引导,科学编制发展规划,构建新型农业经济体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推进扶贫开发,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三是公共服务职能,加快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劳动就业、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计划生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法律服务等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四是公共管理职能,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强化城镇和村容村貌管理,健全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公共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信访工作,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五是公共安全职能,加强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生态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执法保障机制,增强执法监管能力。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市财政局建议

各项惠民政策落实率

%

90

100

0

100

20

20




信访工作完成率

%

90

100

0

100

20

20




党组织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


定性

有所增加

1

0

100

20

20




各类补助对象满意度

%

95

95

0

100

20

20




全年预算支出执行率

%

90

83.36

7.38

26.2

20

5.24




二级项目公开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巫溪县白鹿镇九营村2022年金秋沙糖桔产业园综合建设项目(溪乡振发(2021)39号)

项目编码:

50023822T000002614282

自评总分:

99.30



项目主管部门:

511-巫溪县白鹿镇人民政府

财政归口处室:

010-基财科

部门联系人:

杨小发

联系电话:

18983507680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0.00

1,295,000.00

1,206,356.00




其中:财政拨款

0.00

1,295,000.00

1,206,356.00

93

10.00

9.3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种植金秋沙糖桔100亩,实施水肥一体化,新建耕作便道1.5公里,降低产业发展成本,带动80户户均年增收1000元以上;同时提供就业岗位10人以上,实现务工收入2000元以上

种植金秋沙糖桔100亩,实施水肥一体化,新建耕作便道1.5公里,降低产业发展成本,带动80户户均年增收1000元以上;同时提供就业岗位10人以上,实现务工收入2000元以上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市财政局建议

沙糖桔种植面积

100

100

0

100

20

20




新建耕作便道长度

公里

1.5

1.5

0

100

10

10




种植作物成活率

%

90

90

0

100

20

20




特色产业带动农户(含脱贫户)户均年增收

1000

1000

0

100

20

20




提供就业岗位个数

10

10

0

100

10

10




受益群众满意度

%

95

95

0

100

10

10




2.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3.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巫溪县白鹿镇人民政府   023-51412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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