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750071502K/2017-0397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17-02-06 | [ 发布日期 ] | 2017-02-06 |
白鹿镇2017年预算情况说明及预算公开表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预算/决算 >预算公开
[ 索引号 ] | 11500238750071502K/2017-0397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17-02-06 | [ 发布日期 ] | 2017-02-06 |
白鹿镇2017年预算情况说明及预算公开表
部门基本情况
单位构成
巫溪县白鹿镇人民政府设行政单位4个,事业单位4个。其中:全额拨款行政单位4个,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4个。
成员构成
行政人员:巫溪县白鹿镇人民政府实有在职人员25人。退休人员17人。
事业人员: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事业人员实有在职人数17人。其中参公2人。退休人员3人。
单位主要职责
白鹿镇人民政府是巫溪县人民政府的下设机构。主要职责具体包括: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辖区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发展全镇经济,管理全镇各项国有资产;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种服务,推动全镇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和民事调解等工作;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知道和帮助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以及群众自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向县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年度工作任务
一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动经济平稳增长。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 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二是坚持为民服务宗旨,提高服务保障能力。继续进行特色村社区建设的打造,着力推进和谐村社区建设,重点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文化社区;认真做好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工作,加大引进专业社会组织为辖区居民开展各类服务;认真做好社会帮困求助工作;进一步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全力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积极做好双拥优抚工作。
三是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确保全镇安全稳定。
四是积极开展党建工作。积极开展党建工作强化社区党建活动,以活动促党建,以党建带活动,争创党建工作品牌。
预算收支基本情况
全镇2017年预算总额1685.81万元,其中:2017年实际预算总额1136.81万元,上年结转总额549万元。
收入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1136.81万元。
支出预算
本年度支出预算1685.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9.13万元,项目支出706.68 万元。
支出预算的功能分类说明
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303.61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日常运行的基本支出及政府人大、政协工作各项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0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文化站的日常运行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5.1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支出;社会保障、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民政管理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6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支出。
农林水支出806.8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各项基本运行支出、高山生态扶贫搬迁支出、农村道路建设支出等。
住房保障科目支出35.5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按房改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提租补贴、购房补贴支出。
公共财政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巫溪县白鹿镇人民政府“三公”经费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数为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日常维护保养、保险、加油及维修;公务接待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下载: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巫溪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网站标识码 5002380012 ICP备案号:渝ICP备16014709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38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