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74533438XF/2024-00007 | [ 发文字号 ] | 白鹿府发〔2024〕8号 |
[ 主题分类 ] | 交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白鹿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3-20 | [ 发布日期 ] | 2024-04-02 |
白鹿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农村公路“路长制” 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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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白鹿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3-20 | [ 发布日期 ] | 2024-04-02 |
白鹿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农村公路“路长制”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板块办公室,镇属各单位:
《2024年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已经研究同意,现予以下发,请遵照执行。
白鹿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公路管理,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多方配合、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2024年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以创建“安全、通达、净美”的公路交通环境为目标,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有力、保护有效的管理机制,为推动公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着力改善农村公路沿线环境面貌,美化农村公路沿线景观,创造文明、优美、舒适、安全畅通的农村公路通行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建立机构、明确责任、综合治理、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制度化、精细化、常态化的公路“路长制”管理机制,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更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美观的公路环境。
三、组织机构与领导小组
组 长:向 阳 党委书记
徐兴洪 镇长(兼任总路长)
副组长:顾启胜 政法委员、副镇长(兼任副总路长)
曾 宁 派出所所长
成 员:其它领导班子成员、镇平安法治板块、经济发展板块、服务民生板块和党的建设板块、各村(社区)“分路长”、村级路段长、派出所其他成员、镇属各单位(企业)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的建设板块(一)办公室,顾启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事务及工作调度。
四、主要内容
(一)“路长制”的设置
“路长制”是路段管理人员在路长的统一领导下,对责任路段的公路(含隧道、桥梁)、附属设施、路容路貌、交通秩序、绿化和环境卫生等实施全面综合管理的制度。镇总路长由镇长担任,分路长由该公路经过村社的驻村领导担任,村级路段长由村支部书记担任。
(二)职责分工
1、镇总路长职责:负责全镇所有公路工作的总调度、总协调;
2、镇副总路长职责:协助镇总路长开展总调度、总协调,指导、监督各村(社区)分路长开展工作;
3、村(社区)分路长职责:负责管辖路段“路长制”工作的调度、协调,监督检查村级路段长履职情况,对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统筹协调。
4、村级路段长职责:负责成立辖区路段专门管理班子,制定具体的路段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每周上路巡查不少于1次,确保管辖路段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美观。
(1)干净。及时清理路面障碍物和抛洒物;清除路基、边坡的非植物和公路用地范围内堆积物;安排洒水车每周至少一次对管辖路段进行洒水降尘、清洗路面(根据天气情况和路面状况调整洒水、清洗频率)。
(2)整洁。加强管辖路段沿线住户、门店、企业和建设工地的管理,禁止占用公路及公路用地堆放物料,禁止向路面排水、排污;制止占路晒粮;制止在护栏、绿化等设施上晾晒;制止擅自设置广告牌、指路牌等非公路标牌,清除遮挡公路标牌视线的障碍物;发现公路水毁、路面破损、设施缺失及时通知公路部门处置。
(3)安全。管控公路建筑控制区(含桥下、隧道口及隧道上方)建筑物及地面构造物,制止不符合间距要求的建房;开展源头随意治超,发现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及时举报;发现损坏、污染公路等违法行为及时通知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制止在路面、桥面随意停车;制止擅自新增平交路口,防止增加安全隐患点。
(4)有序。管辖路段两旁的建设工地一律围栏作业,严禁施工车辆出现粘带泥土和抛洒滴漏、污染公路现象;制止公路边摆摊设点,规劝经营户离开公路边进行经营;对季节性水果、农副产品的销售,引导经营户在不影响公路安全、畅通和美观的地点集中销售,统一管理。
(5)美观。加强公路两旁绿化、美化,适时对行道树、彩叶灌木球等植被浇水、除虫,每年修剪不少于1次,确保生长良好。
5、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拟定管理标准、制度和考核办法;建立工作例会制度,下达交办任务,组织日常巡查,督促各分路长和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定期通报情况,协调解决问题;进行考核并定期公布结果。
6、相关部门职责
(1)镇平安法治板块:加强农村公路硬化美化,做好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维修、水毁修复以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开展日常巡查;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及时修复处置公路水毁、病害;协调相关部门、各村(社区)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城乡结合部等重点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进行集中整治;统一设计、规范设置公路旅游标识标牌;结合实际在公路沿线设置旅游服务设施;指导道路两旁景观建设。
(2)镇经济发展板块:加强公路沿线灌排体系建设,提高公路两侧区域的防洪灌溉能力;鼓励对公路沿线山塘水库进行生态修复;协助做好公路沿线绿化带灌溉水源的保障;加强日常巡查;严格公路两旁林地管理,对滥砍滥伐林木、未批先占林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督促、指导各绿化主体责任单位对公路沿线绿化进行查漏补缺,宜种尽种,提高绿化体量和绿化效果,达到美化和景观化的要求。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路长制”工作开展和公路环境综合治理。配合公路、交通部门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建设进行监督,加大对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严格控制公路两旁建设和村民建房的用地审批,对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擅自挖沙取石采矿行为进行查处,组织对以关闭矿山形成的高陡边坡、裸露山地进行恢复治理。
(3)派出所:负责打击涉嫌公路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公路行车秩序管理,重点整治超载、超速、逆行等违法行为,查处车窗抛物和货运车辆抛、撒、滴、漏等行为。
(4)各村(社区):配合镇各业务板块开展工作。
(5)镇属各单位(企业):杆管单位(电信、移动、联通、电力、广电、自来水、燃气管等)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事先报公路管理部门审批,按规定缴费后实施。新增管线一律由一家单位统一承建、统一管理,实现资源共享,避免出现多家单位反复开挖现象。
(三)管理流程
“路长制”实施巡查→处置→督查→通报管理流程。
1.巡查:路长、分路长、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巡查,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加大巡查频率,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或进行交办。
2.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路长、分路长、路段长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事项,各相关部门、村(社区)各负其责,根据职能职责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并做好记录。需要协调解决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收集,统一转办至相关责任单位。
3.督查:问题交办到责任单位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问题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通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问题处置和督查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并作为考核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发动宣传。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新媒体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护路爱路氛围,及时报道管理成效,介绍推广经验,提高“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同时加大新闻媒体的曝光力度,及时曝光有损路容路貌的行为,督促责任部门整改,为“路长制”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人员投入和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确保有人干事、有资金保障办事。各级各部门要全力支持“路长制”的运行,自觉服从路长的协调和管理,努力为路段管理人员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要在路段与路段之间、路段与产权单位之间建立路长工作联系机制,相互沟通、相互配合,消除盲区,形成横向到底、纵向到达的路长监督体系。
(三)严格督查考核。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等方式,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水平,督查考核结果适时予以通报,并给予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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