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登录 | 注册 | 我要留言
巫溪县 白鹿镇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策文件 >其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23874533438XF/2025-0000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白鹿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3-10 [ 发布日期 ] 2025-03-17

关于成立城乡房屋汛前安全排查整治“百日 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房屋安全管理的工作要求,确保安全平稳度过汛期,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城乡房屋汛前安全排查整治“百日行动”。根据《重庆市城乡房屋汛前安全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渝建征〔2025〕1号)和《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成立城乡房屋汛前安全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巫溪住建发〔2025〕25号)文件要求,全面开展城乡房屋汛前安全排查整治,确保我镇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城镇房屋外墙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城市危旧房改造、切坡建设农村住房边坡隐患整治等取得实效,切实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城乡房屋汛前安全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工作专班(以下简称“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徐兴洪  

副组长:卢和平

成  员:马维林  姚  清  胡兴明  胡顺涵  曾邦清

          黄德义  陈赐荣  胡直祥  黄开骄  王永红

          毛仕东  韩光显  龚道树  王小龙

专班下设办公室在村居事务服务中心,由马维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协调推动城乡房屋汛前安全排查整治“百日行动”日常工作,协调解决相关具体问题,及时总结工作开展情况。

二、工作要求

一是各村社区制定“百日行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及时部署有关工作,建立隐患台账,统筹开展“百日行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二是实行一房一“患”一整治机制,建立房屋隐患动态图库;三是每月14日前报送隐患排查情况(附件2)、每月29日之前报送统计表(附件3)以及房屋隐患图片至镇村居事务服务中心马维林处。


                         白鹿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