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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白鹿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2021-01-06

根据《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要求,2019年我法治政府建设紧紧围绕委、政府要求开展工作,法治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依法执政能力不断进步,法治宣传教育更加深入,社会治理更加和谐,现将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9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法治建设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镇工作大局,聚焦法治政府建设新目标新任务,推动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1. 组织领导有力。成立了白鹿镇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政法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平安建设办。领导小组每季度组织召开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会,及时通报、调整法治建设工作,全年共召开法治建设会议7次。

2. 齐抓共建有方。全镇12个村(社区)都设有法治建设联络员,建立了法治工作站配备了兼职法律工作者,明确了相关职能职责。

3. 建设措施扎实。按照区法治建设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加强了制度机制建设,根据各办站所的执法内容制定了法治建设的方案。

(二)依法执政能力进一步提升。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依法执政能力建设,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促进法治建设工作的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1. 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提倡群众参与、多方监督、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重要决策与人事任免实行党政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尊重公民的民主权利。邀请人大代表对实事工程进行视察和督察与监督,及时矫正政府决策。

2.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行政执法准入门槛,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做好行政执法持证上岗。

3. 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我镇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执法时主动亮证,佩戴现场执法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记录执法全过程。规范执法文书的填写,建立和完善纸质档案卷宗档案,确保所有执法工作标准化。

(三)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深化。

1.深化村居民主法治建设。把村居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作为村居建设的重点,使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全镇12个村(社区)政务每季度按时公开。

2.积极推进和谐村居建设。我镇将干部下访作为推进和谐村居重要抓手,努力推进和谐共建工作,事务处理采取村居议事会、民意听证会、民情恳谈会方式,积极推进村居抓好村居民自治。

3.强化企业民主管理。全镇范围内的企业沟通顺畅,做到政企互通。平安建设办、司法所定期与辖区企业单位进行沟通联系,检查普法和用工规范情况,依法维护企业职工权益。2019年开展企业职业健康情况调研2次,企业普法宣传2次。

(四)法治建设氛围进一步加强。

1.夯实“七五”普法工作。在我镇全面开展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公务员学法用法,企业经管人员和职工普法用法,青少年法治教育,带动全镇人民学法用法的新高潮,提高了我镇居民的整体法律素质。

2.落实好了普法创建活动。通过推进各种普法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镇人民的法律意识,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重点抓好对农村的普法工作,深入开展“送法入村”活动。

(五)社会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党委和政府把维护社会稳定,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构建和谐社会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     

1.继续贯彻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种违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2.切实加强信访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认真贯彻信访条例,畅通信访渠道,保障人民群众依法提建议、意见和申诉的权利,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同时教育和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按法律途径、程序有序上访。

3.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全乡共设立调解室13个。建立完善乡、村、3级调解组织网络,完善群体性事件预防机制。截至目前,已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10余件,化解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98%以上。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干部的业务水平和能力需进一步提高,对业务流程需进一步熟悉,少数干部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得还不够,对待群众态度不够热情,办事效率不高。二是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还不够、依法行政相关制度有待完善、极少数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还不强,口头上讲法制、但在实际工作中轻法制、或不讲法制的现象依然存在。三是机关人员整体法律意识得到增强,但是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不足。四是新形势下对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要求越来越高,当前的依法行政培训内容、培训方式需要进一步改进。

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在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清单的基础上,落实好行政服务事项中行政权力类事项梳理工作。坚持政务公开,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规范行政决策机制,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与重点工作、重大决策中的作用,不断提高“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在行政决策中的实用性、可操作性。

(三)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制机制,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严格依法依规执法,切实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效能,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度和公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坚持形成用制度管人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监督,依法接受人大代表监督,主动接受社区居民监督,完善舆论监督的渠道,推进政府运行机制法治化。

(六)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发挥提升人民调解工作在预防和调解矛盾的积极作用,提高信访工作的法治化和规范化程度,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七)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执法工作人员的培训,完善培训机制,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干部队伍知法、用法、守法、敬法、护法。

(八)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宣传工作,继续深化“法律六进”工作,结合重要节点开展系列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环境。

(九)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增强依法行政观念。继续加大对《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学习培训和贯彻执行力度,要广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法律宣传、法律知识讲座和有关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特别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要促进行政机关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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