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和《巫溪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巫溪委发﹝2016﹞26号)文件要求,现将我镇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以来,白鹿镇依法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以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为主线,以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及违法行为的处罚、征收为抓手,以提升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为目标,积极做好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各项工作,加强法制宣传、咨询、教育和答疑工作,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以及县法制办等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确保了全镇今年以来无行政复议、无行政诉讼案件发生,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渝委发〔2016〕27号)和《巫溪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巫溪委发〔2016〕26号)等文件要求,我镇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政府职能全面依法履行。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实施《巫溪县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许可审批办理流程,强化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提高行政效能。二是大力推进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主动公开政府权力清单,做好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的衔接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并结合我镇实际,建立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同时对照《重庆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减轻了企业和公民负担。三是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按照县上相关规定,贯彻落实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推进政府机构、职能等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推进各项事权规范化,强化执行职责,强化社会治理职责。四是完善宏观调控。按照县上要求,进一步完善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投融资环境,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五是加强市场监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切实防控市场风险,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管理方式,完善市场监督体系,促进公平竞争,合法有序市场环境的建立。六是创新社会治理。强化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有效提升居民安全感、幸福感。七是优化公共服务。落实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职责,建立相应标准体系和规范引导约束机制,逐步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八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县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决策和部署,严格落实生态文明制度,严肃查处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对照县上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申报和年度计划编制制度。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众参与制,广泛听取民意、收集民意,确保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按照县上要求,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并向社会及时公布。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按照《巫溪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二是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时,广泛听取、收集民意、采纳民意,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三是加强合法性审查。聘请专业律师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审查,并报县上相关部门备案、登记。四是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凡重大事项决策必须经镇党委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同时做好会议笔记,完整记录每名党委成员的发言和意见。五是严格决策责任追究。对重大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事中事后监督,出现问题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按照县上相关规定,并结合我镇实际,对行政体制进行适当的调整。建立健全更加便捷、高效、利国利民的行政执法体制。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本单位行政裁量基准,规范自由裁量行为。严格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三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主动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公开制度,强化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运用,综合运用劝说、引导、奖励、强制措施等手段开展行政执法。四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不同部门、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坚决惩治执法腐败等问题。五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纪律约束机制,积极推行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确保人岗匹配。六是加强行政执法保障。按照相关规定,镇党委政府对行政执法经费、执法装备、执法人员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充分准备,从而确保了行政执法工作正常开展。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好监督体系。严格落实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二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执行镇人大及人大主席团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规范性文件制度。支持并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生效裁判。三是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接受上级行政机关和本级监察机关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强化内部权力的制约。四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及时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违法行政行为。五是全面推行党务政务公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规定,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平台及时主动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政府信息。六是完善纠错问责机制。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进一步明确问责范围、问责程序,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主动关注关心矛盾信访群体,加大群众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矛盾纠纷。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在全镇成立13个人民调解委员会,聘请在当地德高望重的乡贤担任调解员,大力推广“枫桥经验”,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三是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按照县上统一规划部署,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逐步规范信访工程程序,优化传统信访途径,最终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坚持德才兼备、遵纪守法的用人导向,同时强化对干部的监督制约,坚决惩治,严肃查处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二是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和培训。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学法用法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全镇党员领导干部职工参加集中学习,就近参加行政诉讼案件旁听学习,定期派遣执法人员参加法治轮训课程。三是严格落实上级有关规定,组织本镇相关人员参加法治理论考试,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四是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八)强化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按照县上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年初即部署了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效能。二是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重点抓好落实。三是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按照要求,加强对本镇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实施领导和监督。四是加强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认真梳理、总结、提炼经验教训,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内容,树立正确导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村(居)民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普遍不强。我镇辖区内,在家生活的人群多数是老人和孩子,因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普遍不强,遇到事情托人情、走后门的情况时有发生。针对这一情况,我镇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普法教育工作,一是普法教育进学校,从学生娃娃抓起,加强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工作。二是普法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通过定期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召开群众会、院坝会等,邀请法律专业人员,进行普法知识宣传教育,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三是利用县司法局帮扶我镇的便利,帮助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部分行政干部、执法人员对人民群众缺乏感情,对法律法规缺乏敬畏之心,执法水平不高,执法能力不足,存在简单、粗暴执法行为。鉴于此,我镇出台了干部管理条例,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增强干部责任意识和为民服务意识。同时定期选派执法干部参加县上组织的各类执法技能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经费保障不足。乡镇没有设立专门的法治建设专用经费,因受转移支付的影响,镇财政经费严重不足。针对这一问题,我镇多方筹措,想方设法,积极争取县上有关部门支持,逐步消除资金差口。
(四)人员短缺。近年来,乡镇基层业务繁忙,工作压力加大,脱贫攻坚、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工作任务艰巨,许多科室人员不堪重负,纷纷通过遴选、公招、借调等方式选择离开乡镇,导致人才大量流失。最终导致人员严重不足,部分人员身兼数职,工作压力巨大。针对这一问题,我镇多方调剂,统筹人员工作安排,切实将法治工作纳入政府重要日程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