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登录 | 注册 | 我要留言
巫溪县 柏杨街道办事处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预算/决算 >决算公开

[ 索引号 ] 11500238750071502K/2018-0424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8-08-28 [ 发布日期 ] 2018-08-28

巫溪县人民政府柏杨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巫溪县人民政府柏杨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

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街道党工委主要职能职责

街道党工委作为县委的派出机构,在县委领导下加强党对街道全面工作的政治领导,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充分行使职权,完成县委赋予的各项任务。

2.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能职责

街道办事处是县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代表县人民政府对街道辖区行使管理职权的基层行政组织,行使人民政府赋予的职权。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以社区建设为中心,以城市管理、社会保障为重点,实现基层基础工作社区化,社区建设社会化。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的地区性、公益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全面负责,为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机构设置

1. 街道办事处行政内设、挂牌机构设置

街道办事处设置行政内设机构5个,挂牌机构4个,即:综合科、便民服务科(挂群众工作站牌子)、市政科(挂环境保护办公室牌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应急办公室牌子)、民众联络科。

2.街道办事处事业机构、挂牌机构设置

街道办事处设置事业机构5个,挂牌机构2个,即:财政所、社会保障服务所、农业服务中心(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牌子)、文化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挂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牌子)。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街道2017年度收入总计1,087.94万元,支出总计1,087.94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54.59万元、增加5.2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预算100万元,增加文化活动中心新增债卷20万,增加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资金40万元等。

本街道2017年度收入合计1,035.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5.81万元,占100.00%

本街道2017年度支出合计1,087.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9.35万元,占81.75%;项目支出198.59万元,占18.25%

本街道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减少52.1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财政年终结算时多结算民政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街道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35.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08万元,增加2.2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预算100万元,增加文化活动中心新增债卷20万,增加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资金40万元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9.06万元,增加53.06%。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预算100万元,增加文化活动中心新增债卷20万,增加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资金40万元等。
        本街道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87.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72万元,增加10.88%。主要原因是新搬办公楼设备购置增加,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1000000元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1.19万元,增加60.7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群众文化经费5.6万元、新增债券20万元、基层政权建设15万元、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100万元,以及社会福利、最低生活保障、临时生活救助、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预算。

本街道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5.16万元,占49.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6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搬办公楼设备购置增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00万元,占1.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文化活动中心新增债卷20万;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1.15万元,占21.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1.26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社会福利、最低生活保障、临时生活救助、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预算;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93万元,占3.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3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预算;农林水支出219.95万元,占20.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预算1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49万元,占3.81%,与年初预算持平;粮油储备物资支出0.05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5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经费0.05万元;其他支出0.20万元,占0.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复员军人医疗补助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街道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9.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5.66万元,较上年增加45.7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2.56万元、津贴补贴109.56万元、奖金36.7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3.9万元、伙食补助费13.45万元、绩效工资32.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0.56万元职业年金27.6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6.9万元、退休费19.77万元、抚恤金1.1万元、社区干部及复员退伍军人、参战人员等生活补助169.7万元住房公积金41.49万元。公用经费153.69万元,较上年增加65.0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搬办公楼设备购置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68.89万元、印刷费0.72万元、水费0.98万元、电费5.27万元、邮电费0.82万元、差旅费2.04万元、维修(护)费2.09万元、租赁费2.35万元、会议费2.63万元、培训费2.98万元、公务接待费10.1万元、劳务费0.31万元、工会经费5.39万元、福利费2.66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5.7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8.3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2.37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街道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8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1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6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单位下半年报废公务用车1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街道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7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各项业务检查、抢险救灾、环保督察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5万元,主要原因是下半年报废公务用车一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3万元,主要原因下半年报废公务用车一辆。
       公务接待费10.1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征迁安置工作加班误餐及安置期间生活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3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街道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58批次,2,01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街道人均接待费5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8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街道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9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30.54万元,增加56.15%,主要原因是新搬办公楼设备购置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1231日,本街道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各项业务检查、抢险救灾、环保督察等工作。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64万元。主要用于新搬办公楼购置电脑、打印机、网络设备等。  

五、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街道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5188999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