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569942633R/2022-00017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柏杨街道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1-27 | [ 发布日期 ] | 2022-01-27 |
巫溪县人民政府柏杨街道办事处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预算/决算 >预算公开
[ 索引号 ] | 11500238569942633R/2022-00017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柏杨街道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1-27 | [ 发布日期 ] | 2022-01-27 |
巫溪县人民政府柏杨街道办事处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巫溪县人民政府柏杨街道办事处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强化公共服务、推进基层民主四个方面履行职能,重点强化面向基层和群众的社会化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着力解决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现代化城市管理的要求,加强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做好马镇坝片区征地拆迁工作,社区建设工作,努力改善投资环境,发挥中心城镇的综合功能及辐射作用。
(二)单位构成
机构设置:党政办、党群办、工会、人大工委办、经济发展办、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平安建设办、规划建设环保办、财政办、应急管理办、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保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征地拆迁外业组、内业组、安置组。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收入合计1334.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21.16万元,上年结转13万元,预算拨款收入较去年增加9.8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算口径调整将各个部门合并为行政运行、事业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减少了各部门预算拨款,新调入两名事业人员、增加两名三支一扶人员增加了人员经费。农林水支出增加预算拨款6.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预算拨款2.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预算拨款2.5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支出预算数共1334.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715.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501.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93万元,农林水24.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0.4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08万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增加了9.8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将行政目标绩效(事业超额绩效)、退休干部健康修养费标准提高,工资调标及人员增加。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34.1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4.16万元,比2020年增加9.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953.31万元,比2021年减少358.66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口径调整部分基本支出纳入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367.85万元,比2021年增加367.8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年初预算没有项目支出,全部纳入基本支出。
2022年与2021年均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8万元,与2021无变化。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因车辆年久,增加维护维修费用;今年与去年均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51.93万元,比上年减少12.61万元,主要原因为2022年预算口径调整将人大、政府、党委部门合并为行政运行进行预算,行政运行基数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无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项目名称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乡镇以奖代补,预算经费2.8万元,用于对严重精神病患者监护人奖励。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执勤执法用车2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整体绩效目标:街道办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在财政预算经费保障下,以三保方案:保基本民生、保人员、保机关基本运行,确定经费使用先后次级,对本单位预算及支出进行统筹管理,做好民生保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无县级重点专项资金。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钱佳佳 电话:15215252502
附件下载: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巫溪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网站标识码 5002380012 ICP备案号:渝ICP备16014709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38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