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569942633R/2023-00005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柏杨街道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1-28 | [ 发布日期 ] | 2023-01-28 |
巫溪县人民政府柏杨街道办事处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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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柏杨街道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1-28 | [ 发布日期 ] | 2023-01-28 |
巫溪县人民政府柏杨街道办事处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巫溪县人民政府柏杨街道办事处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强化公共服务、推进基层民主四个方面履行职能,重点强化面向基层和群众的社会化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着力解决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现代化城市管理的要求,加强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搞好马镇坝片区征地拆迁工作,社区建设工作,努力改善投资环境,发挥中心城镇的综合功能及辐射作用。
(二)单位构成
机构设置:党政办、党群办、党政协、工会、人大工委办、经济发展办、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平安建设办、规划建设环保办、财政办、应急管理办、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保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征地拆迁外业组、内业租、安置组。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六至表八)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235.9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235.91 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85.25万元,主要是2022年行政、事业编制各退休1人,行政编制调出1人,事业编制调出2人,机关编制人数共减少5人,从而人员经费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抚恤和特困供养没有纳入预算,经费拨款减少了85.2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235.9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747.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76.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39.79万元,农林水支出6.91,住房保障支出65.57 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了85.2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65 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50.2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表一至表三、表五)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35.9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235.91万元,比2022年减少85.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018.30 万元,比2022年增加65 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行政编制人员绩效工资进统发及目标绩效奖预算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预算217.61万元,比2022年减少150.25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抚恤和特困补助没有纳入预算,由主管部门直接支付。
巫溪县人民政府柏杨街道办事处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表四)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 13 万元,比2022减少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较2022年减少5万元,因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减少了车辆运行维护费用;今年与去年均无未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35.26万元,比上年减少16.67万元,主要原因为机关人员减少并响应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表九)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217.61万元。
4.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2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表十至表十一)
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预算支出数1235.91万元,主要用于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强化公共服务、推进基层民主四个方面履行职能,重点强化面向基层和群众的社会化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着力解决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本单位无县级重点专项资金。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钱佳佳 联系方式:023-51889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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