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569942633R/2023-00006 | [ 发文字号 ] | 柏杨街办发〔2023〕18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应急管理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柏杨街道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6-12 | [ 发布日期 ] | 2023-06-12 |
巫溪县人民政府柏杨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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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3-06-12 | [ 发布日期 ] | 2023-06-12 |
巫溪县人民政府柏杨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街道各办、中心(站、所):
现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巫溪县人民政府柏杨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积极应对新形势下道路交通发展的新情况、新变化,全面加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薄弱环节,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县委平安办部署开展“除险清患”十大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县道安办决定从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全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深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为重点,持续优化交通组织,持续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努力减少交通事故死亡总量,全力防控较大交通事故,切实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领导小组
组 长:马国君
副组长:徐达斌 李永华
成 员:应急办 经发办 综合执法大队 各社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交安办,由街道办事处主任马国君任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徐达斌、李永华任副主任,街道交安办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专项行动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分析研判。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情况,制定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完成时间,确保部署落实到位。
(二)突出交通违法整治。一是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三超一疲劳、酒醉驾、无牌无证、非法营运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二是整治货运车、工程运输车等重点车型非法改装、闯禁、超载、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三是整治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头盔、超员、不靠右行驶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四是整治两轮、三轮电动车违法载人、非法改装、不戴头盔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三)变型拖拉机清零整治。整治已经报废销户、撬牌的变型拖拉机仍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推动变型拖拉机清零工作,消除变型拖拉机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防止因变型拖拉机车况不符合安全标准发生交通事故。
(四)道路安全隐患整治。整治常规道路及非常规道路无防护栏、无警示标牌等安全隐患。
(五)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各社区、相关科室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积极监督作用,让严重影响安全的交通违法无处藏身。对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报县道安办进行物质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各级各科室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强化人财物工作保障,建立相关职能责任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小组,协同做好交通安全工作。
(二)加强协作,落实责任。安保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社区、科室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守使命、担责任,紧紧依靠街道办事处的组织领导,依靠相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打好交通安保工作的整体仗、合成仗。
(三)灵通信息,畅通渠道。街道办事处、各社区要加强值班备勤,确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遇有重大、紧急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各社区要发挥农村大喇叭、劝导员、各网格员、党小组、总管、宣传栏作用,提醒群众不要乘坐三轮车、货车、农用车和超员车出行,驾驶员主动杜绝酒驾、超员、超速、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引导村民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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