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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人民政府柏杨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0-01-10

巫溪县人民政府柏杨街道办事处

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按照巫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柏杨街道对照《巫溪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巫溪委发〔201626号)内容开展了自查,现将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街道办没有生产经营限制性许可职能职责,但在投资审批、核准方面积极协助、配合相关部门此项工作,凡是需街道办审批的,一律最大幅度的减少审批程序;街道办无行政审批权,但凡是需街道审核的行政事务已全部下放到各社区,符合政策规定的,全部上报县属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加大取消和下放束缚企业生产经营、影响群众就业创业行政许可事项的力度,做好了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没有健全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但定期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没有统筹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改革试点工作,但全面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实现了审批服务事项全渝通办全覆盖。

2.结合县上2019年机构改革,及时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探索实行告知承诺制。

3.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机制、程序、责任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和行政区域调整的有关工作;推行绩效考核管理机制;推行事权规范化的有关工作。

4.完善了发展规划、投资管理、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法律制度的地方配套制度,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制定和实施等完善宏观调控的有关工作。

5.配合市场监管局基本完善了监管体系。

6.每年初制定出台关于推进社会治理的相关文件,依法对社会进行了有效管理(如小区物业管理、殡葬服务等);培育、支持了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完善社区、社工、社会组织三社联动工作机制,健全机构联系志愿者制度和志愿服务供需对接机制;完善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管理体制机制,规范和引导网络社团社群健康发展,加大对网络违法犯罪的制止、打击和管控力度,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完善了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运用;全方位强化了安全生产的监管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指导各社区开展了小区自治、院坝居民自治等;全面落实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职责等有关工作。

7.民政、计生、社保等已实现一站式功能,一窗分类办理;

8.已按生态环保的要求积极落实;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了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健全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拟设定的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各方面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

2.严格落实《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管理,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审查制度,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做到了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查询检索系统,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参考基准;编制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明确公文种类、列明管理事项类别、严控发文数量、严禁越权发文。

3.实行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县政府及其部门要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三) 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执行了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前向县人大报告;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已落实(如法治、社保、党建平台)要求公众积极参与。

2.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对应予追究责任的行政首长、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街道纪工按职权没有因其调离、辞职、退休等职务变动情形而免于追究。

()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积极探索推进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健全基层执法体系;按委托执法权限,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劳动保障、环境保护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积极配合县法院开展行政强制执行;健全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

2.已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已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及时解决执法机关之间的权限争议,建立异地行政执法协助制度,执行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推行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3.强化了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执法。

4.加强执法人员的编制管理,根据行政执法权调整情况,相应划转人员编制;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培训;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培训

5.积极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没有让行政执法人员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事情;执法经费纳入预算,有保证;改善了执法条件,合理安排了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严格执行了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没有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没有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的情形;全面实行了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已落实,主要体现在街道司法所社区矫正平台和刑释解教系统评平台。

6.落实工作责任,建立风险防控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了社区矫正执法,切实加强刑事执行工作。

()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落实并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等要求(如公示各站所办职能职责)。

2.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在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下,街道党工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级政府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如:年初制定相关文件落实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度(街道办人大工委属县人大的派出机构,规范性文件的制作邀请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参与审阅)。

3.积极配合县审计局开展各项审计工作;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已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加强对审计监督中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积极落实了整改;街道纪工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确保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确保了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

4.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传统媒体作用发挥的好,高度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建立健全了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了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

5.落实了重大项目批准公开制度,推进了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定《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进街道网站集约化建设,建设网站集约化平台,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

6.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 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已构建对维护群众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体系,已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已建立畅通和拓宽信息获取渠道,建立常规监测、风险分析、预防措施和分级处理制;有应急预案并开展了演练;依法加强对影响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等方面重点问题的治理;加大普法力度,强化依法维权的法治宣传,完善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加大了调解工作力度。加强了行政调解、行业专门调解调研指导,完善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

2.当事人对街道办的处理有异议的按规定时间书面告知行政相对人的复议事项,加强行政复议宣传工作。

3.已建立并健全街道办负总责、司法所牵头、相关职能科室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进一步明确了行政调解范围,完善行政调解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明确了行政裁决的适用范围、裁决程序和救济途径,强化了行政机关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功能;依法开展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工作,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重点协调解决消费者权益、劳动关系、医患关系、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如丰益社区今年多次调解了征地拆迁、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

5.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实行了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加强了信访信息化建设,推行阳光信访,健全了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规范信访工作程序。

6.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律师服务创新发展。开展合作制公证机构、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物和公证最多跑一次试点工作,推进乡村基层法治治理,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运行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和服务标准。

() 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持把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环节来抓,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长效机制;凡是法院通知了的街道办积极组织,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政府工作人员及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做到了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时刻牢记职权法定,切实保护人民权益。

() 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街道党工委每年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发挥牵引和突破作用,带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年初有计划,有安排、有布置,平时有督促、有检查,年终有考评。

2.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法治工作人员开展了培训、培养、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逐步形成,按职责分工负责每年第一季度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3.积极支持了各级党校、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开展相关研究,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每年召开一次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经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4.街道办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经常性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综合性督察和民营企业发展法治保障、食品药品领域执法专项督察,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常规工作。

二、2020年政府法治建设工作初步安排

认真严格对照中共巫溪县委 巫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巫溪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巫溪委发201626号)要求,对标对表,逐项整改落实,全面完成《巫溪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所制定的工作任务。

具体做法是:

()完善政府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将社会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真正落到实处。

()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认真贯彻执行阳光政务平台相关制度规定,规范和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全面规范执法行为。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依法行政评议、行政执法争议协调等形式,对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指导监督,及时发现行政主体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政府法治建设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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