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745333109N/2020-0004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城厢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0-09-21 | [ 发布日期 ] | 2020-09-21 |
巫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城厢镇人民政府是巫溪县人民政府的下设机构。主要职责具体包括: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辖区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发展全镇经济,管理全镇各项国有资产;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种服务,推动全镇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和民事调解等工作;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指导和帮助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以及群众自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向县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巫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设置综合办事机构8个: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牌子)、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设置人大办公室并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巫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设置事业站所5个: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单位年末编制:行政编制29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编制3人)。实有在岗人员44人,其中:行政机关27人,行政工勤2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3人,文化1人,社保5人,农业4人,退役军人服务站2人。
(三)单位构成。纳入城厢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城厢镇农业服务中心、城厢镇社会服务和劳动保障所、城厢镇文化服务中心、城厢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城厢镇综合执法大队。
(四)机构改革情况。因机构改革,我单位对照上级文件和指示要求作如下调整:一是撤销畜牧兽医站将其职责与农业服务中心职责整合,重新设立农业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农业、畜牧、水产、林业、水利等 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二是撤销财政所,将其职责划入财政办公室。三是社会保障服务所更名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主要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创业扶持等劳动就业服务,基本养 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服务等工作。四是设立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承担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节日慰问、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五是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实际统筹运行,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5212.06万元,支出总计4620.07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2729.06万元,增长106.9%,主要原因是职工待遇增加、办公费、水电费、宣传费等费用增加、民政人员补助增加、2019年扶贫项目资金增加。支出增加2266.2万元,增长96.3%,主要原因是2019年的项目资金增加,如: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农村旧房提升项目、“两不愁三保障”包干项目、资产收益性扶贫项目、乡风文明积分兑换项目、微型产业补助项目、集中居民点项目、农村公路项目、水利项目、集中居民安置点项目、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央基建项目等资金。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5047.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29.06万元,增长117.7%,主要原因是职工待遇增加、办公费、水电费、宣传费等费用增加、民政人员补助增加;2019年扶贫项目资金增加,如: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农村旧房提升项目、“两不愁三保障”包干项目、资产收益性扶贫项目、乡风文明积分兑换项目、微型产业补助项目、集中居民点项目、农村公路项目、水利项目、集中居民安置点项目、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央基建项目等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47.06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65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4620.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66.2万元,增长96.3%,主要原因是职工待遇增加、办公费、水电费、宣传费等费用增加、民政人员补助增加;2019年扶贫及涉农整合资金增加,如: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农村旧房提升项目、“两不愁三保障”包干项目、资产收益性扶贫项目、乡风文明积分兑换项目、微型产业补助项目、集中居民点项目、农村公路项目、水利项目、集中居民安置点项目、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央基建项目等资金。其中:基本支出1201.12万元,占26.0%;项目支出3418.95万元,占74.0%。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92万元,较上年增加42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度项目较多,如: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农村旧房提升项目、“两不愁三保障”包干项目、资产收益性扶贫项目、乡风文明积分兑换项目、微型产业补助项目、集中居民点项目、农村公路项目、水利项目、集中居民安置点项目、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央基建项目等资金,二是资金下半年到乡镇且个别项目受天气限制,三是个别项目为应退未退项目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047.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29.06万元,增长117.7%。主要原因是职工待遇增加,如:增资和目标绩效健康休养费的调标、民政人员补助增加,如:优待金遗属补助上调标准及临时价格补贴;2019年度扶贫及涉农整合资金增加,如: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农村旧房提升项目、“两不愁三保障”包干项目、资产收益性扶贫项目、乡风文明积分兑换项目、微型产业补助项目、集中居民点项目、农村公路项目、水利项目、集中居民安置点项目、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央基建项目等资金。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20.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66.2万元,增长96.3%。主要原因是职工待遇增加,如:增资和目标绩效健康休养费的调标、民政人员补助增加,如:优待金遗属补助上调标准及临时价格补贴、办公费、水电费、宣传费等费用增加;2019年扶贫项目资金增加,如: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农村旧房提升项目、“两不愁三保障”包干项目、资产收益性扶贫项目、乡风文明积分兑换项目、微型产业补助项目、集中居民点项目、农村公路项目、水利项目、集中居民安置点项目、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央基建项目等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047.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29.06万元,增长117.7%。主要原因是职工待遇增加,如:增资和目标绩效健康休养费的调标、民政人员补助增加,如:优待金遗属补助上调标准及临时价格补贴、办公费、水电费、宣传费等费用增加;2019年扶贫项目资金增加,如: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农村旧房提升项目、“两不愁三保障”包干项目、资产收益性扶贫项目、乡风文明积分兑换项目、微型产业补助项目、集中居民点项目、农村公路项目、水利项目、集中居民安置点项目、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央基建项目等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11.35万元,增长251.5%。主要原因是职工待遇增加,如:增资和目标绩效健康休养费的调标、民政人员补助增加,如:优待金遗属补助上调标准及临时价格补贴,追加城市农村低保资金及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办公费、水电费、宣传费等费用增加;2019年扶贫项目资金增加,如: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农村旧房提升项目、“两不愁三保障”包干项目、资产收益性扶贫项目、乡风文明积分兑换项目、微型产业补助项目、集中居民点项目、农村公路项目、水利项目、集中居民安置点项目、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央基建项目等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65万元。
2. 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20.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66.2万元,增长96.3%。主要原因是职工待遇增加,如:增资和目标绩效健康休养费的调标、民政人员补助增加,如:优待金遗属补助上调标准及临时价格补贴、办公费、水电费、宣传费等费用增加;2019年扶贫项目资金增加,如: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农村旧房提升项目、“两不愁三保障”包干项目、资产收益性扶贫项目、乡风文明积分兑换项目、微型产业补助项目、集中居民点项目、农村公路项目、水利项目、集中居民安置点项目、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央基建项目等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84.36万元,增长221.8%。主要原因是职工待遇增加,如:增资和目标绩效健康休养费的调标、民政人员补助增加,如:优待金遗属补助上调标准及临时价格补贴,追加城市农村低保资金及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办公费、水电费、宣传费等费用增加;2019年扶贫项目资金增加,如: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农村旧房提升项目、“两不愁三保障”包干项目、资产收益性扶贫项目、乡风文明积分兑换项目、微型产业补助项目、集中居民点项目、农村公路项目、水利项目、集中居民安置点项目、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央基建项目等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92万元,较上年决算书增加427万元,增长258.8%,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度项目较多,如: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农村旧房提升项目、“两不愁三保障”包干项目、资产收益性扶贫项目、乡风文明积分兑换项目、微型产业补助项目、集中居民点项目、农村公路项目、水利项目、集中居民安置点项目、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央基建项目等资金,二是资金下半年到乡镇且个别项目受天气限制,三是个别项目为应退未退项目资金,如消除空壳村壮大集体经济。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3.3万元,占1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56万元,增长18.2%,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增加,追加2018年在职人员目标绩效奖、2018年村(社)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经费,以及全额结算2019年平时考核补差。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31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3万元,增长38.5%,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福利增加、追加2018年在职人员目标绩效奖,以及全额结算2019年平时考核补差。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7.47万元,占24.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0.28万元,增长118.4%,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福利增加、追加2018年在职人员目标绩效奖,一次性退休补贴,优抚对象抚恤金,孤儿基本生活费及价格临时补贴,城市农村低保金及价格临时补贴,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及价格临时补贴、全额结算2019年平时考核补差。
(4)卫生健康支出38.11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5万元,增长12.2%,主要原因是追加优抚对象价格临时补贴及八一慰问资金。
(5)农林水支出2162.23万元,占4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37.58万元,增长409.2%,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福利增加、追加2018年在职人员目标绩效奖,2018-2019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水利项目资金,集中安置点项目资金,乡风文明积分兑换资金、微型产业补助项目资金,壮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两不愁三保障”包干资金,驻乡镇支出,资产收益性扶贫项目资金等、全额结算2019年平时考核补差
(6)交通运输支出610.26万元,占1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0.2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追加农村公路资金预算。
(7)住房保障支出173.39万元,占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0.5万元,增长304.3%;主要原因是追加农村危房改造及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
(8)其他支出20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追加的养老服务站资金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01.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26.25万元,较上年减少79.27万元,下降7.2%,主要原因是职工人员调进调出及民政保障人员减少,社会保障缴费比例降低。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职工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等经费。公用经费174.87万元,较上年增加11.97万元,增长7.3%,主要原因是村社办公经费、工会经费及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万元,增长185.7%,主要原因是上年是敬老院整修资金,今年是白新养老院建设资金,所以预算资金比上年高。本年支出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万元,增长185.7%,主要原因是上年是敬老院整修资金,今年是白新养老院建设资金,所以预算资金比上年高。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7.2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1万元,增长57.7%,主要原因是乡村旅游、安全饮水方面、民政工作检查方面、妇联工作交流、文化工作、危旧房改造工作、环保督察、残联工作、经济工作、农房收储、脱贫攻坚期间各项检查及工作指导等接待费增加,车辆维修费包含上年未兑付的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67万元,增长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费包含上年未兑付的费用,车辆燃料费、维修费等上涨,按照相关规定统一提高公车运行维护费标准。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3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安全饮水方面、民政工作检查方面、妇联工作交流、文化工作、危旧房改造工作、环保督察、残联工作、经济工作、农房收储、脱贫攻坚期间各项检查及工作指导等出行、维修费、保险费、车辆燃料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1万元,增长28.9%,主要原因是当年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等上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95万元,增长40.1%,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费包含上年未兑付的费用,当年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等上涨。
公务接待费6.9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安全饮水、民政工作指导、妇联工作交流、文化工作、危旧房改造工作、环保督察、残联工作、经济工作、农房收储、脱贫攻坚期间各项检查及相关工作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万元,增长136.1%,主要原因是乡村旅游、安全饮水方面、民政工作检查方面、妇联工作交流、文化工作、危旧房改造工作、环保督察、残联工作、经济工作、农房收储、脱贫攻坚期间各项检查及工作指导等接待费增加。但是我单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28万元,增长48.9%,主要原因是乡村旅游、安全饮水方面、民政工作检查方面、妇联工作交流、文化工作、危旧房改造工作、环保督察、残联工作、经济工作、农房收储、脱贫攻坚期间各项检查及工作指导等接待费增加。但是我单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和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15批次40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70.1元,车均维护费5.1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5.4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维修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23万元,增长38.7%,主要原因是2019年办公费、会议费、办公设备维修维护费、水电费等费用增加,各项业务办公支出增加。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5万元,增加4.4%,主要原因是组织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会议、年终总结会议、农村经济工作会、七一庆祝大会、镇村干部近期工作安排会、百日行动安排会、脱贫攻坚视频会议、脱贫攻坚帮扶集团联席会、脱贫攻坚促进会等;本年为脱贫摘帽年,开展会议次数增加。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下降0.98万元,下降35.2%,主要原因是集中培训机会较少,电话咨询较多。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3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88.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32.2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88.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74.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3%。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柑橘树苗、灭蚊灯灯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19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已按照既定目标保质保量完成。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两不愁、三保障”包干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已按照既定目标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0万元,执行数为1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为贫困户建设清洁厨房,改善人居环境,二是整体提高农村厨房卫生整洁程度。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5151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