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登录 | 注册 | 我要留言
巫溪县 城厢镇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预算/决算 >预算公开

[ 索引号 ] 11500238745333109N/2025-0000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城厢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5-02-17 [ 发布日期 ] 2025-02-17

城厢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城厢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城厢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要为农业(含林业、畜牧)、水利等提供技术服务,促进农业发展,承担农业(含林业、畜牧)、水利以及扶贫等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农业技术的引进、示范与推广;负责动植物病虫害、农 业灾情的监测、预报、防治;负责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 用监测;承担农产品、水产种苗、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 等工作;依法实施区域内动物疫病的防疫、强制免疫和承担 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负责实施动物疫情调查、动物疫病 监测、动物疫情报告和畜禽圈舍等环境的消毒工作。负责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和实用技术培训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设置事业站所5个: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六至表八)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339.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9.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0.04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项目经费拨款增加14.9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339.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8.5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55万元,农林水支出支出9.4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0.04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0.0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表一至表三、表五)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9.1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9.10万元,比2024年增加30.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9.10万元,比2024年增加30.04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较去年增加2人,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4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城厢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表四)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4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4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三公”经费使用,本单位暂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4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与2025年均无公务接待收支,故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4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与2025年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收支,故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4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与2025年未购置公务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表九)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无项目支出,未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表十至表十一)

本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由巫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统一填报公开。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时嘉欣 联系方式:1872312961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