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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 朝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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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453331337/2023-0000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朝阳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1-29 [ 发布日期 ] 2023-01-29

巫溪县朝阳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朝阳镇人民政府是隶属于巫溪县人民政府的基层政权组织。主要职责具体包括: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辖区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发展全镇经济,管理全镇各项国有资产;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种服务,推动全镇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和民事调解等工作;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指导和帮助村(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以及群众自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向县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朝阳镇人民政府是基层政府单位预算单位有人大、党委、政府、社保所、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团委、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单位。全镇辖6个村1个社区。本单位共有在职职工39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事业编制16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141.7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41.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75.77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201.5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141.7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1.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95万元,农林水支出219.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3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75.77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201.5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41.73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1.73 万元,比2022减少175.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1.23万元,比2022年增加48.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9.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7.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3.0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60.5万元,比2022年增加减少224.67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218.94万元,主要用于社会救助等重点工作。

巫溪县朝阳镇人民政府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三公经费预算20万元,比2022年减少1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比2022年减少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算时将行政定额公用经费和事业公用经费定额重复填报,导致2022年公务接待费增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比2022年减少2.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算时将行政定额公用经费和事业公用经费定额重复填报,导致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多;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10.03万元,比上年减少14.25万元,主要原因为减少4名工作人员,支出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41.73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至2022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3年我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是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在财政预算经费保障下,以三保方案,保基本民生、保人员、保机关运行,确定经费使用先后次级,对本单位预算及支出统筹管理,做好保障民生,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2023年我单位无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杨恒,联系电话:023-5165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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