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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17-09-18 | [ 发布日期 ] | 2017-09-18 |
凤凰镇2016年决算情况说明及决算公开表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凤凰镇人民政府包括镇党委和镇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二)凤凰镇镇政府下设党政办、社会事务办、经济发展办、综治办、文化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社保所、财政所等多个职能部门,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履行公共服务职能。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2438.5367万元,支出总计2438.5367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661.0038万元、增长37.19%,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结余561.8725万元职工基本工资调标和新增节能环保收入。支出增加661.0038万元,增长37.19%,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本工资调标及新增节能环保支出,且加大了当年项目完工验收结算。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876.66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6.6642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2288.8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1.0934万元,占47.67%。
本部门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49.6677万元,较上年减少412.2048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大当年项目完工验收结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876.66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1313万元,增长5.58%。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本工资调标和新增节能环保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67.0349万元,增长106.31%。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本工资调标和新增节能环保支付。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88.8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3.2086万元,增长88.28%。主要原因是加大上年结转结余和本年项目结算支出,以及本年职工工资调标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79.2397万元,增长151.63%。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且上年结转结余数额较大,以及职工工资调标。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8.8169万元,占20.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0.432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调标;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7416万元,占1.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58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文化干部工资福利调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5.5324万元,占1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4.689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社保干部工资福利调标及其他社会保障支出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4035万元,占2.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931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节能环保支出71.166万元,占3.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16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城乡社区支出101.2942万元,占4.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1.294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农林水支出934.811万元,占40.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25.243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其他农业支出和扶贫资金以及农村综合改革资金年初无预算;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37.3449万元,占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7.344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24万元,占0.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住房保障支出38.5185万元,占1.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39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其他支出5万元,占0.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91.09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98.3374万元,较上年增加168.7797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调标、新增公务员车补和公务员平时考核、2015 -2016年公务员绩效奖励工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0.0642万元,津贴补贴139.128万元,奖金16.903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2.899万元,绩效工资37.0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5.4333万元,退休费205.6356万元,抚恤金53.7962万元,生活补助208.8695,住房公积金38.5185万元;公用经费92.756万元,较上年减少26.1852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办公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27.4647万元,咨询费0.594万元,邮电费0.7064万元,差旅费17.0927万元,会议费4.8041万元,培训费2.9859万元,公务接待费11.7971万元,劳务费2.11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52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45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9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9.549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570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049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公务接待费会计核算不规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752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环保、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32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474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1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11.797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接待到我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7029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7.297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公务接待费会计核算不规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 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353批次,211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353批次,2118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6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584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75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7.4647万元,咨询费0.594万元,邮电费0.7064万元,差旅费17.0927万元,会议费4.8041万元,培训费2.9859万元,公务接待费11.7971万元,劳务费2.11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52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45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9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减少26.1852万元,降低22.02%,主要原因是减少办公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14621万元,较上年增加10.18521,增长257.14%,主要原因:镇政府和各村办公配套设备破旧需更换。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包括: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146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各村和镇政府办公配套设备。
(四)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 扶贫资金支出情况:
(1) 投入扶贫专项资金128.1万元,解决兴旺、双玉、木龙三村人畜饮水难题。新修人畜饮水池6口4500立方米,整修水池4口3900立方米,铺设管网31000余米,解决了三个整村扶贫村1129户4611人饮水难题。同时,整合水务局资金,整修山坪塘3口2400立方米,引文峰自来水源入村,彻底解决三村水质较差、水源无保障问题。本部门对人畜饮水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认为双玉村人畜饮水池从修建到后期蓄水中都达到设计要求,可有效解决双玉村吃水难题,资金分配合理,达到预期效果;山坪塘整治项目,未充分考虑其建设条件,水源无法直接饮用等问题。
(2)投入扶贫资金108万元,整合微企资金及国债资金246万元,拓宽硬化龙潭子至兴旺村办公室道路5.38公里,道路拓宽至5.5米,有效解决双玉、兴旺及邻近乡镇3500余人出行难题,打通了小溪山片区农副产品受交通条件限制无法外运的瓶颈。投入扶贫资金49万元,打通硬化木龙村庙梁子2-3社道路560米,整治木龙村3-4社吴弟清门口至胡平三门口300米;2社余光辉门口至姚盛银门口100米,有效解决木龙村群众出行难题。
(3)投入扶贫专项资金92.7万元,用于兴旺、双玉、木龙村产业发展,围绕贫困村必须有支柱产业带动贫困户脱贫目标,三个整村脱贫村分别形成以养殖业、种植业发展为主的支柱产业,该项资金主要用于发展产业的补助资金。本部门对三村产业发展进行绩效评价,认为三个贫困村都形成了一定规模的产业基础,有效改善贫困户及非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实现了增收目标,但通过长短结合发展产业来看,认为木龙村发展柚子树产业符合当前村发展模式,农户实现增收目标,有力助推乡村旅游发展,且村委会根据全村产业发展规划,实现统防统治,有助于产业发展长效机制。双玉村发展土鸡养殖项目受当时季节及气候影响,造成成活率较低,长效发展机制受到一定影响,目前,双玉村生态养殖已初雏形,有效实现增收目标。兴旺村因发展面较广,未形成规模较大的养殖片,目前,兴旺蚕桑养殖及山羊发展均形成了一定规模,但养殖发展长效机制仍受人力及市场因素决定,未形成与贫困户利益链接机制,贫困户实现增收仍需从多方解决。综合分析认为,产业发展项目应结合长短期目标,综合规划,三个村整村产业扶贫起到了较好效果,但村应合理规划,使之形成稳定增收产业。
(4)投入扶贫资金32万元用于兴旺村农村环境整治。在兴旺村集中居住点修建70立方米三隔式化粪池1口;新建公共厕所一个;建设排水沟900米,在两个集中点处各建垃圾池一个,有效解决农村环境卫生问题。本部门对该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认为修建垃圾池有助于解决农村白色垃圾及乱扔乱倒垃圾问题,能有效改善村民习惯,也是未来环境要求的重要部分,从建立后执行效果看,基本达到使用效果,有效解决垃圾问题。修建公厕及排水沟,有效解决了附近村民污水横流问题,但受地理位置影响,公厕发挥效能较弱且厕所环境卫生较差,未达到预期目标。排水沟修建解决了污水横流问题,但也存在项目实施后造成雨水漫田现象,目前已妥善解决。
(5) 投入资金30万元,用于非贫困村产业发展,其中七星村实行柚树管护500亩,新发展生猪1000头。通过对本项目的绩效评价,认为该项目的发展对一村一品的形成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为贫困户增收提供了较好的发展基础。
2. 节能环保支出71.166万元
(1)农村环境保护57.495万元。投资24.8万元用于购买压缩垃圾车一辆,32.695万元购买374个塑料垃圾箱、150个不锈钢果皮箱、18个手推车。通过对本项目的绩效评价,认为该项目极大地改善了全镇环境卫生。场镇核心区域凤凰社区、高扬、中河、石龙、双凤实现了垃圾日常日清,次核心区域的剩余6个村实现了定期清理的环卫机制。
(2) 退耕还林工程建设13.671万元,用于兴旺村购买晚熟青脆李种苗25000棵,新栽植500亩,对贫困村发展一村一品起到极大的带动作用。
(3)其他城乡社区公共建设支出50万元,用于市政清扫保洁、市政路灯电费支出及维护、市政公厕保洁及维护。通过对本项目的绩效评价,认为该项目对创建全国文明县城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实现了场镇范围内背街小巷环卫人员全天候清扫保洁;主干道市政路灯全覆盖,方便群众出行;公共厕所清洁无异味,提高人居生活环境。
3. 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72万元,投资40万元用于木龙村田间便道长4000米,宽1.5米,厚0.1米建设,投资32万元用于硬化入户道路1040米,宽3.5米,厚0.2米。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改善了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下一步计划:1.进一步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科学编制预算和决算,确保充分发挥预决算的管理职能。2.进一步完善财经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开支。3.进一步开展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办公电话5163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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