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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17-02-06 | [ 发布日期 ] | 2017-02-06 |
凤凰镇2017年预算情况说明及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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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7-02-06 | [ 发布日期 ] | 2017-02-06 |
凤凰镇2017年预算情况说明及预算公开表
一、主要职责
凤凰镇人民政府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国家行政机关,主要职责为:
(一)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实施本镇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发展壮大镇村集体经济;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和二、三产业,促进农民增收。
(二)加强社会管理。制定实施本镇社会发展规划,负责抓好义务教育、人口和计划生育、耕地和生态环境保护、民政事务、救灾救助、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和新型合作医疗实施等工作。依法履行上级赋予的监督管理权和行政处罚权,配合上级行政执法部门做好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加强对上级部门派驻机构的协调和监督,强化乡镇财政、村级财务和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区域性、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机制。
(三)搞好公共服务。加强镇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为“三农”服务的公益性机构和经济实体。
(四)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强化信访、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抓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公民的合法财产权,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凤凰镇人民政府是一级预算单位,设人大、政府、党委、财政、社保、农业服务中心、文化7个部门。其中,农业服务中心、文广站、社会保障服务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纳入2017年预算的人员共81人,其中在职46人,退休人员35人。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
2016预算收入909.63万元,预算支出909.63万元。2017年预算收入1030.55万元(比上年增加13%),上年结转81.66万元;2017年预算支出1112.21万元(比上年增加22%),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7.7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6.7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14万元、农林水支出309.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9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及原因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1万元,分别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与2016年基本持平。
五、机关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预算安排
2017年我镇进入预算职工共46人,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2.61万元,分别为办公费12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8万元,邮电费2万元,国内差旅费26.61万元,会议费7万元,培训费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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