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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凤凰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及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3-12

巫溪县凤凰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1年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及自然

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两会”期间我镇安全生产形势和谐、稳定。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全国两会即将召开,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认识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研究和部署全国“两会”期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着力解决好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加强安全管理,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杜绝出现侥幸心理,确保生产安全,预防各类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二、全力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

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检查要有的放矢,绝不错过每个环节、不留死角。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落实整改,消除隐患。要结合我镇实际,切实抓好以下重点行业和领域以及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企业和场所的安全监管。

(一)消防安全方面。镇应急办、各村社区要狠抓“四个能力”建设工作,严防辖区高层建筑楼道、电动车集中充电场所的火灾事故发生。要进一步加大对学校、宾馆、饭店、网吧、出租房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力度,特别是“三合一”场所必须严加排查,严厉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停产停业,在全国“两会”期间举办大型聚集活动的,要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由公安消防大队严格审批把关,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镇应急办、经发办要加大对危险化学品、加油站等危化品企业的巡查力度,排查隐患事项并落实整改。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的检查,在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深入开展以查“三违”、查隐患、查制度、查培训、查应急预案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检查,督促企业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投入,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和处置能力。

(三)建筑施工安全方面。镇应急办、城建办、各村社区要加强厂房和员工宿舍的安全检查,重点加强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建设资质、竣工验收等安全监督检查。要认真开展质量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四)在特种设备安全方面。要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特别是对辖区高层建筑的电梯要重点检查,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通过培训考核上岗、特种设备未定期检验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坚决停运整改。

(五)道路交通安全方面。镇交安办、农路办、农服中心、各村社区要加强道路隐患的排查治理,及时排查治理隐患,防范交通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对“校车、面包车、低速货车、农用车”的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对电动车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拼装及“三无”车辆上路行驶,形成高压态势,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继续加强对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车辆超载、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镇交安办、各村(社区)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镇群众对交通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切实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六)食品安全方面。镇食安办、各村社区要加大对食品卫生领域的安全检查工作,重点要加强对辖区宾馆、饭店、超市、学校、幼儿园、企业食堂、小卖店的检查,确保与人民密切相关的各类食品的安全。

各企业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安全生产,要进一步加强现场管理和员工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抓好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和事故防范工作,不断增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要结合各自实际,加大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隐患排查工作,建立“三个清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巫溪县凤凰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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