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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 峰灵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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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453336787/2021-0001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峰灵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4-15 [ 发布日期 ] 2021-04-15

巫溪县峰灵镇人民政府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巫溪县峰灵镇人民政府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镇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1. 职能职责

政府职能:

1 .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 .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 .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 .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政府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

2 .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 .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 .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

5 .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

峰灵镇纳入2020年度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下设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牌子)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设置人大办公室并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巫溪县峰灵镇人民政府设置事业站所5个: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部门独立的行使各个部门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3639.00万元,支出总计3639.0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26.01万元、增长140%,主要原因是国家加大扶贫资金投入,我镇加强对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3396.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83.63万元,增长124%,主要原因是国家加大农林水支出投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242.38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3052.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81.69万元,增长140%,主要原因是我镇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工程投入加大。其中:基本支出1020.14万元,占33%;项目支出2032.16万元,占67%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86.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4.32万元,增长142%,主要原因是扶贫项目资金实施进度拨款。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3639.00万元、支3639.00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各增加2126.01万元,增长140%。主要原因是国家加大扶贫资金的投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农林水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96.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81.69万元,增长140%。主要原因是1、干部职工工资统一调资,工资福利支出略增加;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特困人员供养支出人均标准调高等;4、城乡社区支增加,征地拆迁补偿年初无预算;5、农林水支出,农业项目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37.26万元,增长220.62%。主要原因是1、干部职工工资统一调资,工资福利支出略增加;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特困人员供养支出人均标准调高等;4、城乡社区支增加,征地拆迁补偿年初无预算;5、农林水支出,农业项目增加;6住房保障支出增加,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年初未预算;7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年初未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37.38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47.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76.69万元,增长139%。主要原因是1、干部职工工资统一调资,工资福利支出略增加;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特困人员供养支出人均标准调高等;4、城乡社区支增加,征地拆迁补偿年初无预算;5、农林水支出,农业项目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87.94万元,增长187.65%。主要原因是1、干部职工工资统一调资,工资福利支出略增加;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特困人员供养支出人均标准调高等;4、城乡社区支增加,征地拆迁补偿年初无预算;5、农林水支出,农业项目增加;6住房保障支出增加,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年初未预算;7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年初未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86.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4.32万元,增加142%,主要原因是农林水项目和扶贫项目资金实施进度拨款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3.67万元,占13.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8.04万元,增长27.89%,主要原因是职工的津贴上调,人员增加4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03万元,占0.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71万元,增长53.00%,主要原因是加大各村的文化宣传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16.90万元,占25.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1.36万元,增长113.65%,主要原因是1、抚恤和社会福利支出增加,2、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其他生活救助年初未预算,而是中途划拨

4)卫生健康支出29.83万元,占0.9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1万元,增长9.9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4

5)节能环保支出5.49万元,占0.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纳入预算

6)城乡社区支出95.30万元,占3.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5.3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纳入预算

7)农林水支出1344.70万元,占44.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16.20万元,增长309.34%,主要原因是村干部报酬增加、年初未预算该项目,年中追加该项目资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村级一事一议补助、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年初未预算,而是在年中划拨

8)住房保障支出418.75万元,占13.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4.50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村危房改造年初未预算该项目,年中追加该项目资金 。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63万元,占0.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该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0.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06.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5.16万元,增长42.68%,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增加4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均有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13.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94万元,增长35.95%,主要原因是为保障全力决战脱贫,重点项目建设等,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公车用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5.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5.00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7.9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4万元,下降14.47%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04万元,下降14.47%较年初预算和上年支出数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0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4万元,下降36.7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94万元,下降36.75%。较年初预算和上年支出数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12.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内其他部门到我镇学习调研政府相关业务,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万元0.77%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万元,下降0.77%较年初预算和上年支出数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498批次296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498批次,2968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3.46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5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2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长4.35万元,增长5.37%,主要原因是今年召开了多次脱贫攻坚大型会议,脱贫攻坚的办公用品增加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7.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7万元,下降8.7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会议经费。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4.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1.5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6.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80.0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86.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86.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95%。主要用于采购各村复印件、电脑和打印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6项,涉及资金1625.4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总体目标情况完成良好,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年度指标完成良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绩效自评表见附件1

山东省扶贫协作重庆帮扶资金-峰灵镇(“巫溪县冬桃”种植基地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完成年度总体目标情况,实现农户增收,带动当地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2万元,执行数为205.25万元,完成预算的78.34%。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通过土地分红、就地务工等措施带动9403012人(其中贫困户257户,1041人)户均年增收2000以上,二是带动我镇当地特色产业发展。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老百姓从特色产业中只能通过务工和分红形式受益,受益渠道比较单一,原因是未形成完整产业链。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大力发展农家乐、入园采摘等特色乡村旅游,二是拓展老百姓增收渠道,充分发挥整个特色产业的带动能力,实现乡村振兴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1717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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