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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 峰灵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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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50071502K/2016-0382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6-09-30 [ 发布日期 ] 2016-09-30

峰灵镇人民政府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及决算公开表

一、单位基本情况

我镇人民政府应包括乡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镇政府下设民政、环保、安监、食药监等多个职能部门,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行政。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预决算数据说明

   1、2014年与2015年决算数据说明

   2014年决算:财政拨款收入1599.0万元,其中,政府基金1.3元;总支出1599.0万元。2015年决算:财政拨款收入1363.5元,其中,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4.0;总支出1140.0中,基本支出698.3万元,项目支出441.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23.7元。我镇2014年与2015年决算金额相比减少459.2万元。主要是由于国家政府大力支持乡村两级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致力于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打造美丽乡村,故而,加大了对乡村两级的资金投入力度。

    2、2015年预决算数据说明

   2015年预算:财政预算收入75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3.3万元,公用经费30万元。全部预算金额均为政府行政运行经费、民政资金、村级运行支出。与决算金额相比,预算金额并无项目支出预算,因此,预算数据与决算数据相差较大。

(二)机关运行经费、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的说明。

   我镇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266.2万元。主要包括政府各部门运行经费及办公经费等开支,以及医疗保障、住房保障等经费。

   我镇2015年国有资产总量 2649.0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大楼、办公设备等,用于日常的行政运行。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总额的增减变化情况和原因等。

   2015年“三公经费”总额34.4万元,2014年“三公经费总额36.7万元。与14年相比,15年金额减少2.3万元,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三公”经费分项的增减变化情况和原因等。

   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万元;201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同比增加7万元,主要是因为我镇公务用车增加一辆环保车,故而车辆运行费用增加。

   2015年公务接待费16.9万元;2014年公务接待费26.2万元,同比减少9.3万元,主要是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巫溪县峰灵镇人民政府2015年度决算公开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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