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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 峰灵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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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453336787/2023-0000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峰灵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9-28 [ 发布日期 ] 2023-09-28

重庆市巫溪县峰灵镇人民政府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巫溪县峰灵镇人民政府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镇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一)职能职责

政府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府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峰灵镇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下设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牌子)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设置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并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巫溪县峰灵镇人民政府设置事业站所5个: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部门独立的行使各个部门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峰灵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峰灵镇农业服务中心、峰灵镇社会服务和劳动保障所、峰灵镇文化服务中心、峰灵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峰灵镇综合执法大队。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889.89万元,支出总计2,889.8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55.16万元,下降24.8%,主要原因一是脱贫攻坚任务目标全面完成后,农林水支出减少438.34万元;二是实行一卡通政策后城乡低保等民政资金未纳入本单位预算;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888.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7.16万元,下降14.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一是脱贫攻坚任务目标全面完成后,农林水支出减少438.34万元;二是实行一卡通政策后城乡低保等民政资金未纳入本单位预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88.55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1.34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889.89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830.74万元,下降22.3%,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减少438.34万元;二是实行一卡通政策后城乡低保等民政资金未纳入本单位预算。其中:基本支出831.11万元,占28.8%;项目支出2,058.78万元,占71.2%;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4.4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加强资金支付进度管理,积极消化结转结余资金,提高资金兑付率,为有效衔接新的财政制度,做到财政资金零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89.89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55.16万元,下降24.8%。主要原因一是脱贫攻坚任务目标全面完成后,农林水支出减少438.34万元;二是实行一卡通政策后城乡低保等民政资金未纳入本单位预算;三是为有效衔接新的财政制度,加大结余资金支出、财政资金实行零结余。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12.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4.09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416.7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22.14万元,增长110.2%。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252.32万元;二是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25.07万元;三是基础设施项目资金、产业发展项目资金、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等补助类项目资金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4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13.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87.68万元,下降24.6%。主要原因一是脱贫攻坚任务目标全面完成后,农林水支出减少438.34万元;二是实行一卡通政策后城乡低保等民政资金未纳入本单位预算;三是政府性基金拨款较上年减少56.95万元。四是为有效衔接新的财政制度,加大结余资金支出、财政资金实行零结余。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23.47万元,增长110.3%。一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252.32万元;二是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25.07万元;三是基础设施项目资金、产业发展项目资金、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等补助类项目资金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4.4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加强资金支付进度管理,积极消化结转结余资金,提高资金兑付率,为有效衔接新的财政制度,做到财政资金零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5.26万元,占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4.19万元,增长32.8%,主要原因一是公务员工资津补贴政策调整改革后调整了部分职工职级工资标准调整导致总量增加。二是人员的变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02.54万元,占1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77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的死亡抚恤金的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27.44万元,占1%,与较年初预算持平。

4)节能环保支出42.00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森林管护项目预算。

5)农林水支出1,404.64万元,占5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82.35万元,增长335.8%,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产业发展、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积分兑换等补助类项目的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95.66万元,占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00万元,增长17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61万元的CD级危房改造补助项目资金。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6.17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1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目和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1.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5.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6万元,增长0.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05.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21万元,下降12.6%,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原则,压缩了公用经费的预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76.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94万元,增长47.7%,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爱民加油站补偿金资金支出)。本年支出176.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94万元,增长47.7%,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一次性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4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4万元,下降24.6%,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控制执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0万元,下降7.2%,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原则,压缩了公用经费的预算。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0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下村指导业务、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4万元,下降40.5%,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控制执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公务接待费10.4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等方面发生的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0万元,下降13.3%,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控制执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0万元,下降10.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公用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82批次2,9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35.8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5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1.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77万元,下降55.9%,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任务目标全面完成后,相应的会议次数减少视频会议增多,对应的会议费支出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7万元,下降83%,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任务目标全面完成后,相应的培训次数减少,对应的支出经费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5.58万元,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开支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开支,如办公用品购置、水电通信费、印刷费、公车维修加油、人员出差及培训等方面。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53万元,增长13.5%,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进人员公用经费增加,故本年支出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耗材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3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058.7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总体目标情况完成良好,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年度绩效指标完成良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3.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戴志平 023-51717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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